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的掌中娇 > 第241章 南宝衣哪里好意思看
    “是她们比不上你。”

    萧弈正色。

    他在锦官城长大,本就没有被灌输太多门第观念。

    他接触到的,大都是锦官城的中下层人,甚至他幼时也曾在市井中摸爬滚打过,所以并不认为寒门子弟就比士族子弟更加低贱。

    而南娇娇的思想里,也隐隐有着“平等”的观念,这一点是长安城的贵女们所没有的,他特别喜欢。

    南宝衣得到了认可,顾慑离世所带给她的忧愁,渐渐没有那么浓烈了。

    她从囊袋里抱出那只小白狐狸。

    小家伙毛茸茸胖乎乎,还有一条格外蓬松的大尾巴。

    明明只比她巴掌大一点点,但那双黑金色的狐狸眼,看人时偏偏流露出很高傲妩媚的模样,仿佛无论南宝衣是贫穷还是富贵,它都很看不起她。

    然而即使被看不起,南宝衣还是心甘情愿地喜欢它。

    她抱着狐狸崽子,欣喜道“从前在锦官城,咱们全家人去西岭雪山办喜酒,我想养几只食铁兽,二哥哥不许。怎么现在却允许我养狐狸崽子?”

    萧弈想起从前的事,薄唇噙起弧度“那个时候,怕食铁兽弄坏我种在府里的花,自然不许你养。可是现在对我来说,其他的花都不重要,只要伺候好最娇贵的那一株就好。她喜欢,便可以养。”

    南宝衣听得面红耳赤。

    这厮的情话随手拈来,真叫她害臊。

    回到寝屋,已是黄昏。

    用了晚膳,南宝衣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

    她穿着寝衣,抱着洗干净的狐狸崽子坐到榻上,认真地给它梳毛,小家伙盘着大尾巴,惬意地卧在萧弈的枕头上。

    萧弈从屏风外面进来,脸都黑了。

    他拎起狐狸崽子,嫌弃地丢到角落“别叫它碰我枕头。”

    那狐狸崽子贼精贼精的,窜上床,先对着萧弈一阵张牙舞爪、又咬又挠,才熟稔地躲到南宝衣身边,仿佛知道她会保护自己似的。

    南宝衣轻抚它的毛发,温声道“它很干净的,不会弄脏你的枕头,它连爪子都清理干净了,不信你摸摸它。它暖和和的,我今晚要和它一起睡。”

    萧弈才不想摸。

    听见南娇娇要和它一起睡,更是不悦。

    他盯着狐狸崽子看了半晌,忽然伸手拎起它的后颈。

    掰开它的狐狸后腿看了半晌,萧弈的脸色更黑了。

    这死狐狸,竟然是公的!

    他失策了!

    他沉默半晌,正色道“扔了吧,明天我重新给你抓一只。”

    “为什么?它多好看呀!”

    南宝衣急忙抱住爱宠。

    从小到大,她没怎么养过宠物。

    幼时她养过一只小兔,刚养没几天被珠珠看见,然后就被捉去红烧了,她哭了好久,后来再也没养过宠物。

    萧弈回答不上来为什么。

    总不好说,他跟一只公狐狸争风吃醋吧?

    见南宝衣袒护的厉害,他状似让步道“娇娇不愿意,那就继续养着。”

    说完,宛如宣告占有权般,执起她的一只细白小手,故意当着那公狐狸的面,低头细细亲吻她的指尖。

    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

    南宝衣原本搂着狐狸崽子,被男人扣住后脑,被迫仰起头迎合他,他的吻情真意切、绵绵细细,挑起了她所有的情意,她渐渐浑身悸动,丢下狐狸崽子,忘情地抬手挽住他的脖颈。

    萧弈揽住她的腰肢,带着她往榻上倒去。

    男人眯着眼。

    内勾外翘的丹凤眼,有恃无恐地瞥一眼角落的小狐狸崽子。

    薄唇微不可察地弯起,似含着几分春情,他随手扯开衣襟盘扣,露出性感的锁骨,以及健硕漂亮的腹肌。

    他咬着南宝衣的耳朵,勾引她去看“哥哥的锁骨和腹肌,是不是比狐狸好看?”

    南宝衣哪里好意思看。

    她别看小脸,细细喘息,小声争辩道“那怎么能一样,它毛茸茸的——”

    萧弈挑眉。

    他喉结滚动,在少女唇角边低语了一句。

    南宝衣白嫩的小脸,瞬间绯红如血。

    萧弈只是笑,随手放下了帐幔。

    帐角挂着一只金铃。

    随着床榻轻颤,小金铃发出经久不绝的铃音,与娇软轻呼、融融水声合奏成数九寒冬的夜曲。

    这夜,少女羞耻难耐。

    因为权臣大人说,他也有毛茸茸的东西……

    次日。

    南宝衣醒来时浑身酸胀,一边捏腿,一边暗暗嗔怪萧弈不知节制,起初她还能得些乐趣,然而这厮太强悍,到后来她只能反复抽噎求饶,才勉强被他放过。

    她梳妆打扮妥当,踏出屏风,却没见她的狐狸崽子。

    她在圆桌旁坐了,好奇张望“狐狸崽子呢?”

    萧弈给她盛了一碗燕窝粥,淡淡道“清晨时,它的娘亲母狐狸找了来,竟然学人后腿站立,含泪对我们的帐篷作揖,大概是恳求我们归还它的孩子。我一贯心善,见它舐犊情深,不忍让它们母子分离,因此放走了它。娇娇能理解我,是不是?”

    侍候在侧的尝心,悄悄翻了个白眼。

    什么母狐狸找了来,什么后腿站立含泪作揖,什么一贯心善,分明就是主子嫉妒那只小狐狸,于是清晨的时候策马进了一趟山林,把小狐狸又扔回了它的狐狸窝。

    南宝衣默默吃了一口燕窝粥。

    她已经过了相信志怪小说的年纪,她才不信狐狸会学人作揖。

    定然是二哥哥嫌弃狐狸崽子,所以暗搓搓把它扔回了山林。

    他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说,她是他最娇贵的一株花,她想养什么都可以,结果今天就变了卦……

    狗男人!

    南宝衣闷头吃完燕窝粥,不高兴地出门散步。

    楚怀修和大部分朝臣,已经乘坐马车返回盛京,营地里只剩下喜欢游山玩水的年轻公子哥儿和世家小姐。

    南宝衣抱着小手炉,站在一处营帐外赏雪,瞧见对面的大帐的毡帘忽然被挑开,走出几个小太监。

    他们抬着两具尸体。

    一个是白贵妃,一个是白宪之,都被折磨得不成人样、衣不蔽体,仿佛是从血水里捞出来一般,四肢以诡异的姿势扭曲,尤其是白宪之作为男人的尊严的那处地方,血肉模糊,看一眼便觉得痛。

    “别看了。”

    对面突然传来低哑的声音。

    南宝衣从那两具尸体上收回视线,瞧见顾崇山在对面大帐前负手而立,容貌阴柔俊美,藏蓝色烟波纹的官袍格外整洁干净。

    隔着簌簌细雪,南宝衣问道“你要回北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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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手疼,少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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