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玄幻小说 > 豪门女配道系日常 > 第14章 白莲花啊
    连秦杰都打不过叶筝,她就更不用说了。不过周莹莹心里还有一个怀疑。

    这个秦杰不是一直跟自己吹牛逼说自己是什么跆拳道黑带吗?怎么连叶筝都打不过?是不是故意让着叶筝的?

    周莹莹不喜欢秦杰,可是秦杰如果真的帮着叶筝,对周莹莹而言就意味着“背叛”。就好像自己的什么东西被抢走了一样。

    秦杰本来就憋着一肚子的火,又被喜欢的女孩儿逼着质问,直接就爆发了,“我就是喜欢你怎么了?”

    “我特么就是一个傻逼,我不喜欢我帮你捉弄叶筝干什么?还不是希望你高兴点?”

    周莹莹直接傻了,俏丽的一张脸瞬间发白,完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周围的同学都看了过来,周莹莹意识到自己冲动了。

    “我,我不知道,可是我们,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啊……”

    “嗤!”叶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好听到了这句话,忍不住嗤笑了一声,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就是觉得挺有趣的。

    周莹莹最怕的就是被叶筝笑话,立即就转移了视线,“叶筝,你笑什么?”

    叶筝走过来,气场十分强大,“我笑你啊,你既然不喜欢秦杰,就跟他说清楚啊,你知道你这么吊着他叫什么吗?”

    “叫什么?”

    周莹莹下意识的就反问。

    “白莲花啊。”其实叶筝也不太清楚白莲花的意思,白莲花不是一种圣洁漂亮的花吗?可是通灵宝玉说,像周莹莹这种就叫做“白莲花”,叶筝觉得挺有意思,就套用了。

    “哈哈哈哈哈哈!”教室里的同学们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周莹莹的脸更黑了。

    “小弟,我跟你说,男人不要怂,虽说咱们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读书。”

    “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对绝大多数同龄人而言,十七,八岁的主要任务的确是读书。但是诺斯丁的大多数学生不一样。

    他们含着金钥匙出生,生来就站得比同龄人高,就算是不学无术也无所谓,反正家里有的是钱,一辈子不奋斗,吃着祖辈父辈留下来的财富都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潇洒生活。

    不过叶筝说的也没错啊。不读书是无所谓,可是稍微有点底蕴的人家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后辈子弟不学无术。

    所以但凡肯老实到学校来念书的,就算不是顶尖,至少也得让家里的父母长辈看到他在认真念。

    要是家里环境简单的那还好说,稍稍复杂一点的,你不努力,随时都有可能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妹妹”抢了风头。

    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就见她眉头一挑,继续说道“可是喜欢一个人不敢告白,这就是怂。如果她不喜欢你还吊着你,这样的女孩儿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你堂堂秦家的少爷做个备胎你觉得很光荣吗?”

    “哈哈哈哈哈哈!”

    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叶筝,我以前就觉得你情商低,没想到你不是情商低,你是吊炸天啊!哈哈哈哈!”有个好事的男生凑了过来对叶筝说道。

    “那是必须的!”叶筝抬了抬下巴,一脸的得意,竟然半点都不引以为耻。那个男生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样的叶筝还真是耀眼啊。

    “叶筝,外面有人找你。”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有谁喊了一声,叶筝向门外望去就看到了一个挺拔身影,目光闪了闪,记忆里这个人的名字以及信息一下子就出来了。

    就听周莹莹冷哼了一声,“哼,还说我,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你不是不喜欢沈嘉昱吗?可你还不是吊着他?”

    “谁说我不喜欢沈嘉昱?”

    叶筝回眸看了周莹莹一眼,起身向门外走去。周莹莹一脸的不敢置信,又十分不甘心。

    她之所以看叶筝百般不顺眼,还不是因为沈嘉昱。

    沈嘉昱是诺斯丁的神话,他长得好,家世好,有才华,成绩好,简直就是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可是沈嘉昱这人看似温和,对什么人都笑得十分温柔。

    但是对叶筝却格外不同。周莹莹喜欢的人就是沈嘉昱。所以看叶筝自然就不顺眼了。

    只可惜,叶筝从来都不接招。周莹莹咬了咬牙,立即就跟了过去。

    “嘉昱哥,你怎么来了?”

    原主能认识沈嘉昱除了沈叶两家生意上的来往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叶筝的表哥陆南庭和沈嘉昱的表哥霍启云是好基友。所以因为这层层关系,叶筝和沈嘉昱也就认识了。

    沈嘉昱的眼睛亮亮的,他是看到了论坛上面的那个视频来的,他比叶筝要大一岁,当初也是诺斯丁毕业的,如今在a大念大一。

    “来看看你。你怎么又惹祸了?”

    沈嘉昱望着她这幅朝气蓬勃的模样,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细软的头发,叶筝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就跟受惊的猫咪似的。

    沈嘉昱眼底的笑意更深了。

    “我才没惹祸!”叶筝撇了撇嘴说道。

    沈嘉昱和原主的关系其实很简单,沈嘉昱对原主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情愫。

    只是不同于周莹莹明明知道秦杰喜欢自己却故意装傻,原主这种单纯莽撞的性格,情商又低,她是真的不知道沈嘉昱喜欢自己。

    因此她只把沈嘉昱当成哥哥来看待。

    叶筝想起原主的诉求,忍不住问通灵宝玉,原主不是想找个比她未婚夫强的,这个人行不行?

    通灵宝玉思索了片刻,“沈嘉昱还在念大学,而贺琰宁已经在贺氏集团上班了,两人岁数差得有点大,他虽然优秀,但是一时之间还是赶不上贺琰宁的。”

    叶筝点了点头。

    这么一想,叶筝也就歇了心思了。反正就算真的让她去追求男人,她也是不会的。

    不用正好。

    “我看到了论坛上的视频,你这丫头,几天不见,你都敢跟人约架了。”沈嘉昱含笑说道。

    叶筝盯着他看了一眼,轻哼了一声,“谁让他惹我,不给他几分颜色看看还以为我是小猫咪呢。”

    “对了,嘉昱哥,你今天没课吗?”

    沈嘉昱的笑容收敛了几分,刚才在教室外面,他分明就听到了小姑娘说“谁说我不喜欢沈嘉昱”,因此心情特别好。

    “嗯,没课,所以过来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