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龙舌之祸 > 第四十三章 恶妖统领
    丹歌笑着摇着头,“这鸟又太刻板了。”

    子规点头,“是啊,人类太过安逸,鸟儿又太过刻板,如果二者相结合就完美了。”

    丹歌闻言正待点头认可,却忽然一怔,回过神来十分嫌弃地看着子规,“敢情这是拐着弯儿地夸你自己呢?!”

    子规挠挠头,“见笑了见笑了……”

    两人闲聊着在这森林中拾柴,此处不愧荒野之名,这森林土壤肥沃,高大的树木枝繁叶茂,偏偏并没有什么动物,地上的蛇虫鼠蚁,天上的鸟雀鹰隼,一概没有见到。

    就在他们疑惑的时候,终于有一丝生命的踪迹,出现在了眼前。

    “你来看。”丹歌忽然在一处地方驻足,在他的面前,有许多新折的树枝,而在这些树枝之下,有着十分明显的一个脚印,是一个蹄印,来自于牛羊一类。

    “嗯?”子规来到丹歌身旁,看着这仅有的一个蹄印,往四处搜寻,却并没有其他的蹄印了,“仅有一个?”

    他俯下身来,拿出一根树枝戳在地上,却只听“啪”的一声,树枝折断,而地上并没有留下很重的痕迹。这里的地面,竟然硬如钢板。

    而偏偏这里有一个蹄印,蹄印还不浅,深度足有一寸之深。

    丹歌此时则仰着头,看着木的高处,“这些个新折的树枝,都是从这两边的树上折落下来的,最高的断处在这树的树梢。”

    两人的观察一结合,子规几乎可以断定,蹄印的主人是一类可以腾空的鸟兽,从树木的高处落下,沿途折断了树枝,然后落在了地上,还玩了一招金鸡独立。

    “金鸡独立?这么骚的吗?”丹歌挠着头,不得不佩服子规的脑洞。

    “不然呢?”子规指着眼前的森林,“这里几乎出现生命绝迹的现象,这现象只能来自于自带气场领域的猛兽,而这气场领域能辐射整片森林,这个蹄印之主强悍如斯,它做出什么我也不觉得奇怪。”

    丹歌收罗起了地上的新柴,“所以它贱气啷当在自家林子里蹦个高,做个金鸡独立……倒是不过分。但这一类二货是怎么做到还有气场领域,拥有气场的猛兽不该是那种霸气侧漏的吗?”

    子规翻了个白眼,这他哪儿知道去,“许是太二了,把小伙伴们都吓跑了。”

    两人没有分析出确切的答案,他们只知道了这森林里有着强悍的猛兽,而这只猛兽会不会是兔子游戏的解题关键,他们还不得而知。

    两人拾回了足够多的柴火,得到了人们一致的赞扬,但这赞扬不过是竖起的拇指,依然没有人出声。

    丹歌子规在之前还厌弃这些人不敢作声的胆怯,但自从森林里回来,他们倒是赞同了这样的做法,森林中强大的猛兽神出鬼没,这些人默不作声,就降低了惊扰到猛兽的几率。

    如果猛兽来袭,他们可未必能顾及到所有人,所以这默不作声倒是最好。

    人群围坐,静谧的时光一点一点地流逝,夜幕降临,草丛上燃起了火焰,火焰映照着,四周的景色渐渐模糊了,远处的森林也隐在了黑暗里。

    丹歌子规背靠背坐在人群的最外围,与远处的森林相平,他们全神贯注地侧耳聆听着暗处的风吹草动,“那个猛兽,会来么?”

    这样的全神关注直到夜半更深,两人都有些疲倦,就放弃了聆听,倒是也没有什么大碍,毕竟以他们的反应,来敌再快他们也能做出判断。

    丹歌回首,人群东倒西歪的,一个个都睡去了,只有丹歌子规来时指点他们收集柴火的那个老人,这老人还守在火边,手中拿着一根树枝,看着眼前的火焰,火种的柴火发出“噼啪”的响声。

    这老人身披着羊毛皮衣,虽说已到初夏,但夜晚还是较冷,尤其在这荒野,苍凉的不只是旷野,还有内心,所以丹歌也没有怀疑,他扭回了头去。

    就在丹歌转头的之后,丹歌所看的老人,自背后的羊毛皮衣里伸出了一张羊脸,羊脸的双眸细致地打量了一番丹歌子规,眼中洋溢着异样的光彩。

    老人“呼”地起身,下一刻已经来到了丹歌的身旁,伸出一臂正打算碰触丹歌,丹歌却忽然反应,大喝,“谁!”

    这一声大喝在旷野中不过刹那就消逝了,但听在睡梦中的人们耳中,是急促的警铃,下一秒,满地歪倒的人们一个个猛然激灵地坐起身来,都大睁着双眼,警惕地四下打量。

    丹歌立刻出手拽住了这老人的衣角,但这老人此时周身一抖,“哗”的一声,就褪下了那一身衣服,露出之下浑身羊毛的身躯。

    它再伸展出来的双臂已经变作了双翼,自那羊毛之中,又一次探出羊头,身下仅有一根腿踩在地上,这腿一绷一弹,这东西已经高高跃起,两翼翩然扇动,已经飞到了森林,隐没在黑暗之中。

    丹歌子规大张着嘴看着那东西飞远,没有继续的动作。

    丹歌搡了一下子规,“嘿,人家可不二,人家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待到了刚才。”

    子规尴尬地笑了一下,“人家也不是什么金鸡独立,是只有一根腿,还长着翅膀。你见多识广,你可认得这是什么物种?”

    丹歌脸色凝重下来,“臭名昭著的恶妖界统领之一,业膻根。它怎么会在这儿。”

    子规听闻也是诧异不已,“恶妖界?不是被封闭在妖门之后了吗?”

    恶妖界,在女娲补天之后,妖族式微,人类开始主导人界,人类将妖族分别善恶,善妖留在世间,而恶妖则被人们一路驱逐到雍梁之地,也就是当今甘肃省境内,人们意欲赶尽杀绝,恶妖的鲜血横流,染成丹霞。

    恶妖当中有极恶者,以同伴死尸为食,实力日益强大,在丹霞之内辟恶妖界,恶妖遁逃其中,人类在恶妖界与人界处放置仓古石碑,即妖门,隔绝两界。

    妖门的钥匙,就是天上明月,明月月满,加以道家五术,就可以开启妖门一刻。

    “我怎么记得业膻根是在三殿刖足地狱内被杀死了呢。”丹歌紧皱着眉头,收神看一眼手中从那业膻根身上拽下的东西,“啊哟?!”他被吓了一跳,手上一个哆嗦,把那东西抛给了子规。

    “啥?啊!”子规接到也惊了一下,一把把那东西扔在了地上,他望着地上打量了片刻,又强忍着恶心将这东西捡起,两指捏着离得脸远远地慢慢打量这眼前的东西,待他打量完了,“嗨”了一声,随手就扔给了丹歌,“吓我一跳,假的。”

    “哦?”丹歌接过细看,果真,是假的。这一样东西是一个缝在一片布上的人皮面具,但细观察,却并非人皮,只是橡胶所制,不过是工艺非常精细罢了。

    “这家伙扮人可是费了一番心思的,也怪不得我们没注意到。”子规尽可能地给自己的疏忽大意找了个颇为牵强的理由。

    丹歌压着嘴角摇着头,“不对不对,我这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家伙扮演老头可是漏洞百出啊,它扮演的老头身上可是披着羊皮皮衣,这大晚上的御寒看起来是正确的,但这老头如果是无意中闯入游戏的,那就不合理,春夏之交出门在外哪有带皮衣的。漏洞百出……”

    子规别过了头,“马后炮!”

    “不过,那业膻根在你我来的时候就在了,那会儿也聚集了不少的人,它既然没有动手,难道并没有杀人的心思?即便是刚才,他就站在我的身旁,我也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杀气,似是要和我打招呼一样。业膻根可是对人类恨之入骨,绝不会这么仁慈。”丹歌思索着说道。

    子规一挑眉,没好气地看着丹歌,“那你大呼小叫个什么劲啊!我们都说了兔子游戏的解题关键也许就在这荒野中,人家也许是想告诉你答案,你非但不领情,还把人家给撵走了。”

    丹歌也是委屈,“我这个是正常反应啊……,看来只有等明天晚上了。这么说它有可能并不是业膻根,如果不是业膻根,那会是什么?鸵鸟和绵羊杂交的异种?”

    子规憋着笑,手指点着丹歌,“你这脑洞,丝毫不亚于我那‘金鸡独立’。”

    ……

    人们就在全神戒备之下,度过了这一个难熬的夜晚。

    丹歌子规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就沿来路准备返回屋中,但此时他们才发觉隔板之下多了一道铁网,将整个通道口封死了。

    一直等到太阳完完全全升起,阳光普照的时候,那一道铁网才自动收回。

    “原来还有这种措施,也就是说我们如果选择逃遁到通道里,直到第二天开启之前,都无法返回到屋里了。”丹歌道。

    “这是必要的措施,要不然这通道能无数次利用,哪儿是兔子游戏,就变成捉迷藏了。”子规道,他打量着屋内的一切,“昨天因为发出声响,所以在屋里什么也没做就逃出去了。

    “虽然我们大概率确定线索在那个荒原的鸟羊杂交体上,但屋内的细节也不能放过,也许在这屋内也有着一些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