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龙舌之祸 > 第一百八十九章 挑明来意
    “啊!”天子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对对对!我怎么忘了呢?!”他说完立刻跑出了屋外,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手里端着那一盒朱砂,拿着几张符纸。

    他伸指在朱砂中一蘸,往符纸上画了个圈,扭头向丹歌问道,“你想不想好啊?”说着就待出手。

    “不想!”丹歌赌气地说道。

    那天子听言却也不迟疑,拿着那符纸就往丹歌头上盖,同时说道:“不想好也行,那你就受着吧!”

    “想!想!”丹歌连忙说出真心,他本也是颇有气势的人,但在这天子面前,显然不够看了,他被这天子吃得死死的。此时丹歌转变了心意,那符纸也恰好盖下,丹歌只觉玄而又玄的力量汇入自己体内,将他所有的病症全然抹除掉了。

    丹歌坐起身来,发觉自己的症状全部好了,不由感叹,“不可思议,玄妙至极!你怎么不用这法子去救你父母?”

    天子耸肩,“他们可没你这么命硬。他们早昏厥过去了,没有思维,却又不是死物,我还真没办法救他们。”

    丹歌点着头下了床,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个银珠,拿在手里把玩,同时也随意思索着。

    天子见状,道:“你在这里把玩就好,最多再带走两个,就不要更多了。我倒不是吝惜这点白银。而是你拿了出去,它可就归你了。”

    “哼!”丹歌笑了起来,“说到底还是不舍得呀!”

    天子摇了摇头,道:“若是有人能一下子拿走这全部的银珠,我可巴不得呢!可这银球龟钮上面承载着我的一份威严在,只怕拿多了,承受不住,反而就把自己克死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把这银珠摆在外面期待别人拿走,却总在别人拿走的时候说话阻止。

    “我说话自带气势,那些个命软的人,听了都两腿哆嗦,也就不敢拿我这球走了。我也算是救了他们,毕竟他们拿回去就是给自己自找麻烦。而真的有向你这样听了我的话还能跑走的,并没有几个。

    “而能跑那么快的,也只有你一人了。我那时出手正是想把你逮回来再送你几个,没料到你就自己上门了。你既缺钱,拿几个走没关系,但量力而行。连同你最先偷的那个,一并带走三个,应该是你的极限了。”

    这天子说着掀起了床,整出一沓钱来,有个千的样子。他递给丹歌,同时道:“我看你挺有本事,且见多识广,怎么就做了这偷盗的营生?!我见你的头一面就颇感熟悉,这是我们投缘,我这里有一些钱财,可供你一时的买卖所需,自己经营个什么,也好过偷盗。”

    这天子原来一直把丹歌当做了盗贼,此时竟是劝起丹歌来了。

    丹歌苦笑一声,低头看了看自己,“我这打扮是像盗贼么?”

    天子摇摇头,“打扮倒是不像。”随即他语重心长地劝向丹歌,“可盗贼也不是凭着衣着相貌就能判断的,我是亲眼得见你偷盗之事,你又偷的就是我,还狡辩什么?!我又没说捉你,只让你弃恶从善。你若不肯,这些钱也够你一时之需,你能少犯几起也是好的!”

    丹歌扁着嘴,苦笑道:“我说天子,幸好你生在如今啊。你虽是天子命格,可若是放在旧时当个皇帝,必然做不长久。”

    “我都厌弃自己的天子命了,还会喜欢做皇帝?”天子摇头。

    丹歌也摇头道:“我并不是盗贼,我偷走你的这银珠,是因为我最初以为你门口那摆设,是用以揽客的,我就想破了你这套路。而我去而折返,既不为你的银珠不纯,当中掺沙,也不为你屋中这更多的银珠,只是想会一会你。天底下会朱批的,可是屈指可数,我怎能错过?!

    “此番你我也算结识了,我就说明我的目的。我从商丘城中而来,一路向南来到这里,为的是寻找同道修行者,以询问风家的位置所在。你既常在这商丘城边……”

    “不知道!”天子忽然冷了脸,道,“你可以走了。”

    丹歌没了音,他顿了一会儿,道:“额。好!”

    他挠了挠头,他猜测这天子应该知道一些风家的讯息,而丹歌这探寻好像触及了天子的禁区。

    丹歌若是面对一个修为弱一些的人,他还可以用武力逼问,而丹歌面对天子,他却并没有完全的胜算。论实力丹歌也估摸着自己是比这天子强的,可天子因为有天子命格在身,这胜负就不好论了。

    而除却这命格因素,丹歌本意也不想逼迫天子,毕竟他觉着这天子还不错。他能为风家守护一些秘密,说明是风家的朋友,丹歌自恃也是风家的朋友,朋友没有为难朋友的。虽然丹歌拿不出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是风家的朋友。

    丹歌和子规所携带的风家至宝:钻木和结绳,在不识货的眼里,不过是掏火棍,和破绳子。风家自己都不曾将那等宝物认出,更不说别人了。

    所以丹歌既无法证明,就不多做纠缠了。他把天子递给自己的钱放回天子手里拍了拍,然后他拿起三个银珠,朝着天子点了点头,缓缓地走出了房间,带上屋门,最后走出了院子。

    天子沉身坐在屋内,一直等待着,他估摸着丹歌会再次回来打听。同一时他也在纠结着,判定着丹歌的敌友关系,而他心中关于友的呼声越来越高。时间过去了足有一刻钟,丹歌也不曾回转。

    天子沉不住了,他走到院门去看,四下里哪里还有丹歌的身影,丹歌真的离开了。“果然野心狼子啊。确实他身上没有那些狼子功利的气息。唉,是我妄断了。”

    他一扭头看到了自己旗子上的那个“断”字,“真是嘲讽。”他说着将那杆子拔起,撤掉了这旗,扭身走回屋中,“他没有为难我,我虽然此刻已认定他是友非敌,可要我说出风家下落我还是要踌躇。他没有追问,是最好不过了。日后我一定找到了他,给他道个歉。”

    丹歌一边虽然一无所获,但他倒也旷达,没有太过纠结。他转着手中的三个球慢慢悠悠地往回走,“呵,可真有老年人的感觉了嘞。”

    ……

    金勿一侧,此时他口感舌燥地讲完了书,一拍抚尺,就退了下来。

    “哎!别走哇!”那金货一摆手,让那戴墨镜的随从拦住了要走的金勿,“爷这会儿才听了四个,这也没到饭点儿啊,你麻溜儿的,上去再说三段!爷给你五……,五十!”

    金勿笑了,“哟。爷,您打听打听,您刚才茶杯盖上蹦丢那金丝儿也t不止五十!外头那要饭的,那磕烂的碗也t不止五十!你眉毛上划拉点金粉,也t不止五十!您给我五十说三段?

    “这故事啊,您摸摸那茶盖儿许就有了,再不济蹲那要饭的面前扒拉他碗里一口饭许就有了。实在不行,您捻着自个儿眉毛脑补我故事去吧!”

    金勿说完往这金货身上一拽,就听“嘣嘣”两声,金勿把金货裤子上那金链子拽下来了。他扬了扬金链子,道:“爷,这赏我了。”

    金勿说完往那随从身上一撞,把那随从轻易撞开,就奔这茶馆店门而去。

    “哎!我艹你娘的!”这金货终于有得解恨了,他一天了攥着脚下这趿拉板儿没机会扔,这会儿不扔哪会儿扔?!他这儿骂一声,然后猛然一掷,这趿拉板儿上扣是金的,多沉呀!金货和撇板儿砖似的就把这趿拉板儿撇了出去,瞄的可准,正是金勿的后脑勺!

    金勿不是寻常人等,他虽没扭脸,可也知道后头来东西了。他手中暗自运力,将毒结在指间,扭头恰好那趿拉板儿来到,他伸手一拂,就把这趿拉板儿拂回去了。金勿道:“您身上那金,可不够救你命的。”

    他说完扭身离开了茶馆。

    “t的!”金货骂了一声,把那趿拉板儿放地上,穿了进去,往边上一挥手,“跟着他,弄了来!”俩随从应了一声追了出去,他则自己个人往外走。

    走了两步发现不对,“呼哟,那裤链子那么沉呐?!我这会儿感觉身轻如燕!”他飘着就出去了,却不知道那趿拉板儿上的毒正慢慢侵蚀进他的体内。

    这一日很快就过去了,丹歌最先回来,他并无所获,他就站在这酒店等候,之后子规也回来了。

    “有什么线索?”丹歌见到子规即开口问道。

    子规道:“遇到了初入门径的修行者,打听出了风家安排在这市里面的机构,一个是接引,还有一个是典购,就是采办,还有风家的二少爷也在这市里头。你猜这二少爷叫什么?”

    “哦?”丹歌笑了,“没有点提示上来让我直接猜啊,那我猜他叫金丝猴。”丹歌念念不忘那天子对自己的耍弄。

    “哟,谁呀?我金家有这么孬的人吗?起个名字偏叫金丝猴?”东边金勿也回来了,他回来就恰听到丹歌的这一句。

    丹歌扭头看一眼金勿,道:“你也回来了,好。那咱回去再慢慢说。”

    三人走进了酒店,直奔西面的电梯而去。等他们登上电梯,从东面的电梯里远出来一个大纸箱,纸箱把电梯塞得满满的。李大哥满含笑意推着纸箱从电梯里出来,却忽然收敛了笑容。跑到了前台。

    前台问道:“李大哥你这一趟一趟地折腾啥呢?”

    李大哥没回答,而是问道:“刚进酒店那三人呢?”

    前台往西边一指,“坐那边的电梯上楼啦。”

    李大哥大睁双眼,“直接走向那边儿的?”

    “是啊,咋了?”

    “没咋!有谱!”他轻快地走到了电梯处将纸箱拖了出来,越想越高兴,“哎!有谱!”

    丹歌子规金勿返回了九层,聚在了丹歌的屋中,各自汇报自己探寻到的情况。

    “我什么也没有打听到,也没有看到什么修行者。”金勿简洁明了。

    丹歌也摇摇头道:“我也什么都没有打听到,更没有什么修行者。”

    子规道:“我倒是打听出了风家二少爷的名字,但这也不算是线索。看来要等明天再打听打听了。”

    金勿站起身来,“也好,那我先回去了,明天再探。”他说完就走出了丹歌的房间。

    丹歌看着金勿关住了屋门,才悄声道:“他似是有点急不可耐啊。”

    “应该是等待什么,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到来。”子规道。

    “那会是什么呢?”

    子规轻笑一声,“同伙呗。”

    丹歌点头,“嗯,我们要抓紧时间找到风家了。待得越久,他的同伙到来后对我们的部署就越完善。这闹市只能防备大军来到,可要是一两个人的偷袭,那并不会引起什么慌乱,而我们的处境就堪忧了。”

    “我知道。我们也不是一无所获啊,我们知道了风家有接引和典购,而且风家二公子也不在风家,而在城中啊。”子规道。

    “你之前让我猜这二公子的姓名,是有什么特殊吗?”丹歌道。

    “他姓风是无疑了,他的名只有一个字,对我们还颇为紧要。”子规说着满含深意地看向丹歌。

    “颇为紧要的字?”丹歌目中精光一闪,“是那几个字?难道是……风征?”

    “风筝?”子规皱着眉,颇为无语,“一共五个字,还去掉了你我和殊勿!剩下‘标’、‘征’俩字儿里面选你还选个最不可能的!谁家长辈给自己孩子起名叫风筝的?!”

    丹歌笑了笑,“可有长辈给自己孩子起名叫天子的,险些把自己害死了。”

    “哦?”子规眯起了言,“看来你不无收获啊!说一说吧!”

    丹歌于是将他遭遇的事情想子规诉说一遍。

    子规听完点头,“这也是好事啊。我遇到的那个和你遇到的这个,都是向着风家的,说明这风家虽然没落,可还有许多人相信着、帮衬着。可见风家确实是仗义行事的大家族啊。我们此番奉还至宝,并不是送入了虎穴啊。”

    “嗯。”丹歌点点头,“而在这大家族里,还有个二少爷叫风标,是天定的我们的伙伴!”

    子规期盼着,“但愿这个风标没有殊勿那么多的俗物缠身,可以顺利加入我们啊。”

    “哦。此事应该有所把握。我在焦家就将这五条东泽鱼想通了,那写着‘勿’的一条被我送给了那烤鱼的师傅,虽说是我率性而为,却未必不是命中注定。所以殊勿不跟我们也正是应了这天命,至于这金勿,他可也踏不出天命,他不会是我们的伙伴。”

    “嗤!”子规摆了摆手,“你还希冀他能走上正路么?一个炼毒体,能有得活就不错了,等哪日毒性浸入心脾失了神智,就离死也不远了!”

    丹歌点点头,“是啊,离死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