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科幻小说 > 穿梭之成道诸天 > 第三十七章 阿飞
    李寻欢闻声笑道“是那个孩子来了。”

    帘布被掀开,走进了一个衣着单薄,却英俊挺拔的少年,有着浓浓的剑眉,坚毅果敢的脸部线条,高瘦的身形,让人咋一眼看上去就被深深吸引住。

    刘长风也被他的风采吸引住了,道“好一个俊俏的少年。”。

    李寻欢道“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你看到他腰间那柄剑了么,在我所知的名剑客中,他入得了前三。”

    刘长风点了点头,道“那柄剑带有的精纯剑意,也仅仅在我手上这柄青霜之下而已。”

    李寻欢看了一眼青霜剑,很快收回了目光,道“的确如此。”

    他不是个爱探究竟的人,在感受到剑内隐藏着一股惊人的剑意后立即收回了目光,不像孙白发,好胜之心极强,想要与这股剑意决一高下,以至于反被伤了心神。

    白蛇看到阿飞的模样,道“就是你要我的脑袋?”

    阿飞道“是我。”

    “哈哈!”

    白蛇笑了,他觉得自己遇见了平生最为可笑的事情,他出入江湖数十年,什么愣头青没见过,但像这么一个要他脑袋的初出江湖的孩子倒是第一回见着。

    他朝旁边烛台挥了挥剑,烛火晃了晃,道“我这一剑快不快?”

    阿飞道“很快。”

    在其他人不明所以的时候,烛台上的红蜡烛忽然断成了七段,这让他们不禁深深吸了口凉气,个个都明白了刚才那一剑已在一瞬间就将蜡烛削成了七段,快的不能再快了。

    白蛇得意道“既然见识了我的剑,就该知道我不是你能招惹的,那你怎么还不走?”

    阿飞摇了摇头,道“我不走,因为我的剑比你的更快。”

    “快”字刚脱口,阿飞的剑已经刺出,刘长风早就等待这个机会了,阿飞没出手时他就已经凝神注视,也亏得他精神力量强大,才捕捉到了阿飞的剑迹,同时他感受到一股极为精纯的精神力量附着在阿飞的剑上。

    这一瞬间,他明白了阿飞的剑快到不可思议的原因。

    正是这股精纯的精神力量使得剑超越了寻常人能达到的极限。

    若换做是他,仅凭借着先天境的内力就能达到这样的速度,却做不到阿飞这般“心到剑亦到”的地步。

    他一想到这个世界的武者仅凭精神力量就能媲美先天境武者,不禁感慨这方世界的奇特。

    看着阿飞的剑穿过白蛇的咽喉,刘长风道“你说的不错,他的剑有资格进入前三名。”

    李寻欢道“若换做是你,你能挡住他这一剑么?”

    刘长风低头看了看青霜剑,道“我不是一个纯粹的剑客,和他比没意思,我也不会与他交手,因为他既然是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

    一起喝酒的是朋友,拔剑相对的那是敌人。

    李寻欢举起了酒杯,笑道“好,干了这杯。”

    刘长风也干了一杯。

    旁边的铁传甲与司马翎二人已被阿飞这一剑惊住了,眼里满是震撼之色,只听铁传甲喃喃道“可笑我竟然说他那柄剑像玩具……”

    司马翎则叹了口气,道“如果我对上他,恐怕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刘长风听后一笑,道“阿翎,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现在武功虽然不错,但仍有很远的路要走,就算有一天你能超越前面的人,你也会发现横跨在你面前的还有这片天地。你只需要踏实地走下去,不断超越自我就可以了。”

    刘长风这番话如同一阵凉风,一扫司马翎心中的阴霾,他心里觉得,师父说的不错,我只要踏实练功,不断超越自我就可以了,天下才人辈出,总有比自己厉害的,若见一个就要胜一个,活着也太累了。

    忽然,“啊”一声惨叫,客栈里的人都朝惨叫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立马见到了诸葛雷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两眼瞪得大如斗,鲜血正沿着他的手流出。

    不知什么时候他脖子竟然插了一柄薄如蝉翼的小刀。

    诸葛雷恶毒地瞪着李寻欢,好一会儿,他的脸色骤然一变,右手指着李寻欢,左手猛地用力拔出小刀,鲜血立即从伤口喷出,他顾不了这么多,嘶声道“是你,原来是你,我早该猜出来了。”

    声音一顿,他就断了气,眼珠子瞪得极大,死也不瞑目。

    李寻欢幽幽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所有人朝李寻欢看,他们想不明白李寻欢究竟是什么时候出手的,但刘长风接下来的这一句话让所有人心里猛然一惊“诸葛雷能死在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下,也算三生有幸了。”

    小李飞刀之名,江湖中人哪个没有听说过,出手一刀,例无虚发,那可是赤裸裸的杀人诛心的评语。

    刘长风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心里也是一叹,因为就在李寻欢出手的一刻,他心灵深处猛然爆发一股危机感,尽管此时他脸色如常,但后背已渐渐冒出了冷汗,以他化劲层次的内家拳修为,如果不是惊吓过度,又怎么会收不住毛孔。

    “李寻欢的实力恐怕已触摸到先天境以上的境界了,实在恐怖!”

    他心里默默念道。

    诸葛雷的确做了一件丑事,阿飞帮他解了围,他却恩将仇报要从背后下黑手。

    阿飞皱着眉头,不解地看了一眼成了死人的诸葛雷,扭头走了过来,对李寻欢和刘长风道“多谢你们出手相救。”

    若有人朝诸葛雷右手腕瞧去,可以见到手腕嵌入一块染了鲜血的碎银子,正是刘长风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弹指神通打出的,所以即便李寻欢不出手,诸葛雷也伤不了阿飞半分。

    身为当事人的阿飞自然知道得一清二楚。

    他心中愤怒且不解,自己出手救人,为什么反被救的人下杀手?他胸中几乎充斥了一种悲凉的恨意,忽然想到母亲临死前对他说的话“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

    他终于尝到了这种痛苦,自生活了十数年的荒原出来后,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黑暗。

    但当他把目光转向正对着他温和微笑的李寻欢和刘长风两人时,胸中那股悲凉的恨意如寒冰遇到了烈火一扫而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让他鼻子有些发酸。

    他再次诚恳道“若不是你们,我已经死了!”

    刘长风笑道“坐下来吧,喝杯酒,我看得出来你初出江湖,否则也不至于对他毫无防备。”

    阿飞道“你能告诉我他为什么要杀我么?”

    刘长风道“当然要和你说的,前提是你先坐下来。”

    阿飞犹豫一会儿,坐了下来,刘长风给他倒了杯酒,他道“不是我买来的酒,我绝不喝。”

    果然是个倔强的孩子。

    刘长风哑然失笑,道“我们把你当做朋友,才请你喝酒,你难道不把我们当做朋友么?”

    阿飞愣了愣,看着刘长风和李寻欢两人温和的目光,胸臆翻滚,竟然说不出话来。

    好一会儿,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再将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

    任谁都看得出他心情激动不已。

    刘长风和李寻欢大笑。

    这三人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刘长风将诸葛雷为什么要杀他这个救命恩人的原因一一告诉了阿飞,他叹了口气,目光朝门外看去,道“我自小在荒原长大,见过无数的猛兽,它们没有一个不想吃了我,但我不怕它们,可是我却怕诸葛雷这样的人。”

    刘长风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等你在江湖中生活几年,就会比任何人都能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到时候你就不会怕他们了。”

    他起身,道“好了,让我们看看惹起这一场风波的究竟是怎样神奇的宝贝,金丝甲,嘿嘿,武林中的至宝之一,我早有饱一饱眼福的想法了。”

    他从桌上抽出一根筷子,灌注了内力,“咻”一声响起,这根筷子已经射到了金丝甲所在的桌子上,深深地陷了进去。

    旁边一只伸向金丝甲的手猛然收回,金狮镖局的洪汉民浑身打了个冷颤,这根筷子差点就射中了他的手,可想而知,若真的射中,他的手一定废了不可。

    刘长风已经走到他面前,笑道“怎么,你还想拿回去?”

    洪汉民灿灿一笑,道“这位少侠有所不知,这件物品是有人重金托我金狮镖局走的镖,如果不拿回,我金狮镖局数十年声誉将毁于一旦。”

    如果是旁人,也许会相信他说的屁话,奈何刘长风知道真相,洪汉民说什么他只是冷冷一笑而已。

    刘长风道“你敢骗我,神偷戴五认识你们这些人,算是死也不瞑目了。”

    洪汉民听到神偷戴五,脸色大变,立马甩出了手中的链子枪,这链子枪的功夫他练了数十年,早就炉火纯青,链子枪竟然被他甩得笔直,威势逼人,气浪翻飞。

    刘长风摇了摇头,侧身躲过枪头,伸手就抓住了枪链子,猛地一甩,连带着洪汉民甩出了三米远,摔得他一个狗啃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