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穿越小说 > 资宋 > 第四十九章 洪宅三
    对于沈氏冷冽的话语,沈敏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他只是低头沉思了片刻,便出声说道“学生原先不过是海外一野人,蒙老师收了我这个蠢笨的弟子,方才让我知道了一些世间的道理。

    老师曾经教导学生,读书人读书的目的,一曰修身;二曰齐家,三曰治国,四曰平天下。以学生之粗鄙,这后两项自然是不敢奢求,不过学生以为除了修身齐家之外,这造福乡里还是应该去做一做的。

    学生所在之澎湖、台湾、琉球等地,本就是海外荒岛,物产不够丰足,人民也不够聪慧。所以才会有贫民下海为盗这样的事发生。

    今日我保安社虽然归顺了朝廷,但如果不能给海外岛民找到一条,靠着自己的诚实劳动以获得温饱的道路,那么海外未必不会有第二个保安社出现。

    毕竟管子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洪遵撇了一眼大嫂阴沉下来的脸,赶紧出声打断了沈敏的长篇大论道“说重点,你说的这些同这张礼单究竟有什么关系?”

    沈敏顿时诧异的回道“如何能够没有关系呢?学生虽然愚昧,却也知道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这个道理。

    海外荒岛开垦不易,也无大陆上之民众心灵手巧,故只能以大海为田,以沟通万国货物之有无为本业。

    可是近世以来,大宋商人不要说近处的高丽、日本、占城、真腊、三佛齐,更远的都已经走出了南方的马六甲海峡,去往大食、波斯之地贸易了。故我海外遗民想要插手海上贸易,就不得不别出心裁。”

    沈敏停顿了一下,向身后把箱子抬来的齐彦河招了招手,让从人将箱子抬到了自己的面前,然后他打开箱子,从中拿起了一块柔软的白色狐皮挂在左手,然后右手指着皮毛说道。

    “这些皮毛出自北方极寒之地,对于那里的人来说,这样上等的玄狐皮也不过是用来铺垫床榻的被褥罢了。可是学生以为,这等皮毛若是能够贩来大宋,一张便足够他们全家用上温暖舒适的丝棉被褥了。

    只不过今日大宋贵人对于这等皮毛视为贵重之物,但有一两件便送入宫内珍藏了起来,在市面上几乎瞧不见。对于我等这些从事海外贸易的人来说,若一项货物不能在市场上受到追捧,那么哪怕货价再高,市场容量不够大,也是不值得去贩卖的。

    所以要想让大宋百姓接受这类皮毛制作的裘服、配饰,就得先引领起穿戴皮毛服饰的风气。而大宋百姓所尊崇的,不正是士人的喜好吗?

    学生听说,过去宫内贵人和宫外贵妇喜好以胎羊、胎鹿之皮为冠,然此举有伤天和,故为官家所禁止。而这等北方极寒之地所出之皮毛,华贵甚于胎羊、胎鹿之皮,却又不用触犯官家之禁令,故想要以这些皮毛用之于中国。

    只是南方天气温暖,百姓没有穿戴裘服的习惯,学生这才想着把这些皮毛送到老师府上,希望借助老师的名望推广世人穿用裘服狸帽的习惯罢了。

    在老师眼里,这些礼单上的皮毛是贵重之属,可在学生眼中这些皮毛不过是海外土仪,若是不能制作成被人所喜好的衣服、帽子和配饰,它们和木石又有什么区别呢?”

    虽然沈敏的解释也还能让堂上的两人接受,不过沈氏还是说道“皮毛这些姑且听了你的解释,可这赤金、宝石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两样物事,在海外也如土石一般吗?”

    虽然沈氏的语气依然冷冽,不过在沈敏听来,对方的语气却已经缓和了许多。他放下了皮毛,一本正经的向堂上回道“学生跟随老师上陆之前,倒也同老师聊了些家事,知道老师家中人口众多,全赖朝廷的俸禄和家乡的一点田产出息补贴家用。

    学生能够跟着老师来临安求学已经得到了天大的恩惠,怎么还敢带着人在老师家里吃白食呢?这些赤金不过是学生预先缴纳的伙食费罢了。

    至于那些红蓝宝石。出马六甲海峡可以抵达天竺大陆,在天竺大陆最南端有一海岛,此岛就是玄奘大师所著《大唐西域记》中的狮子国。在此国的国土之内,这些宝石就和普通的石头没什么区别,你低头随便捡一块石头,都有可能是一块宝石。所以,这一匣宝石不过是学生送于老师府上的孩童用于玩耍的,并不值当什么。”

    洪遵还在思考着,这《大唐西域记》里是不是真有这样一个狮子国,耳边却听到大嫂对他说道,“二叔这趟出差倒是值当了,居然能够收到这样一个伶牙俐齿的弟子。罢了,奴家看你们长途跋涉也是累了,这就回去休息去吧。三娘,把南院的钥匙给二叔带回去吧。”

    洪遵赶紧起身送了沈氏离去,方才下堂带着沈敏离开了东院。沈氏走回后堂不久,三娘便指挥着两名仆妇把沈敏留下的两个箱子抬了进来。沈氏看着自己面前的赤金、宝石一时陷入了沉思,她出身秀洲大户,自然知道这两匣物事的价值。

    沈敏刚刚的解释固然有些牵强,不过对于沈氏来说,只要对方能够解释清楚这些财物的来历,她也不会铁面无私的非把这些礼物给推出门去。鄱阳洪氏虽然一门四进士,为乡里之望族,但是经历了靖康之难家乡遭劫和秦太师这些年的打压后,这个大家族已经处于了衰败的边缘。

    若不是沈氏费心操持着家务,又拿着自己的体己钱在临安、鄱阳购置田宅苦心经营,维持住了家中的支出平衡,洪氏一族估计熬不到秦太师过世就要四分五裂了。

    只是眼下公公从英州迁往袁州,虽然这对于洪氏来说是件大喜之事,代表着官家也许终于记起了这位忠诚自己的老臣。但对于主持家务的沈氏来说,却又增添了一笔不得不支出的开销,这令她颇有心力憔悴之感。

    不过今日沈敏送来的这份礼单,可以说是给沈氏解了燃眉之急,哪怕礼单上还有三分之二的礼物尚未运来临安,光是这一匣赤金就能解决了她现在面临的困境。是以,虽然恪守于家教,她出言质问了沈敏,不过心里还是指望着对方能够给她一个合理解释的。

    只不过沈氏没有想到的是,这位被二叔从强盗窝里捡回来的弟子,倒是个见识谈吐不凡的聪明人,三言两语就揭去了她的心结。然而到了这个时候,沈氏却又开始犹豫了起来。治理家务这么久,各色人等她都见过,但是像沈敏这样的年轻人还是头一回见。

    如果对方真的家世清白,礼物虽重她也不用担心什么。或者对方家世不那么好,人却蠢笨一些,她倒也不怕收下这些礼物。洪氏这些兄弟之中,才能最为出色的不过是洪适、洪遵、洪迈三兄弟。

    只是比较起来,沈氏最为欣赏的还是洪遵这位二表兄。虽然洪遵不及他兄长这么圆滑,又不及洪迈强闻博计才思敏捷,但在洪家却是主意最为坚定的一位。既然他能够从强盗窝里收下一位弟子,自然就能够降服的住他。

    可是从刚刚沈敏的一席话语来看,沈氏现在却有些不确定了,自己这位二表兄是不是真能降服得住这位弟子,而洪家和这样一个心思敏捷的聪明人牵连在一起,究竟妥当不妥当?

    “娘,这白狐的皮毛还会变色哎。”小女儿欢呼的叫声惊醒了沈氏。她转头望去,发现九岁的小女儿正围绕着十四岁的大女儿身边连蹦带跳的,而大女儿手上正拿着一条白狐皮。在阳光的照耀下,皮毛间正散发出了浅蓝色的光晕,把本就姿容秀丽的大女儿映照的宛如玉人一般。这让沈氏不由抛开了杂念,心中开始感慨起自己的女儿,似乎不知不觉中就已经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