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若温良,如何为王 > 第一百四十七章 又遇女鬼
    凤氏满门皆被屠戮,唯独逃走了凤天漠。

    根据周自横的精准的八卦,楼轻寒就是楼心痕的爷爷,据说是同父异母。

    这里面的信息量有点大,也不知道凤天漠与楼轻寒在这座凤凰城究竟经历了多少憋屈事。

    不管怎样楼心痕该唤凤凰儿一句姑母。

    所以楼心痕也算得上凤凰城顶级纨绔。

    可是这样的人居然还罩不住她?

    看来她的身份确实不一般,凤凰城也比她想象的危险许多。

    之后的事情,玉笙就不知道了。

    十八根银针封穴,应该很疼吧,可是楼心痕不知道有多疼,所以玉笙也体验不到那种致命的感觉。

    她闭着眼睛,似乎遥远的记忆中,隐隐约约有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打开了那个黑暗的到没有一丝光亮的房间。

    那个女子应该就是圣后凤凰儿。

    她将她身上的十八根银针取了出来,她睁开眼睛,虚弱的说不出话,然后,她好像看见圣后发间的一支凤凰钗。

    那支凤凰钗很眼熟。

    玉笙从乾坤袋中拿出慕小五在金盛楼死活要给她买的玉钗。

    那支玉钗果然是凤凰钗。

    果然和圣后发间的那支凤凰钗一模一样。

    慕小五居然把自己母上的东西拿来送给她?

    圣后的凤凰钗想必不是凡物,以后逃命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拿去当铺当掉换银子使?

    算了,不想了,慕小五就是个神经病,当他不存在好了。

    至于北落,北落那么好的一个人居然是燕国燕王世子?

    燕氏是沉夜第一任皇后的姓氏。

    沉夜用燕做国号,可以说是他对燕皇后的情深,也可以说是他对燕氏的补偿,毕竟他后来娶了妖族公主,间接害死了燕皇后。

    燕皇后虽然没了,但是燕氏家族出了一个燕北落,燕北落自小就是个修行的好苗子,这对于一个不思修行只懂得豢养妖兽的燕国来说,简直就是燕国最大的希望。

    沉夜也因为燕北落更加的厚待燕氏一族,燕氏一族自然心怀感恩,总之只要燕国不改国号,燕氏家族就会一直是燕国中流砥柱,烈火烹油,鲜花锦簇。

    现在的燕皇沉默自小体弱多病,不能修行,只能靠着妖族公主冰鸢主持大局,可是一个妖兽竟然在燕国作威作福,燕国上下谁肯甘居妖族之下?

    在这种时候出现一个燕北落,燕国举国上下能不欢腾吗?

    他们宁愿要一个摄政王,也比屈居妖兽之下强啊。

    燕王世子师出雪花无情刀宁陌门下。

    嗯,她现在修习的也是雪花无情刀一派的功法。

    看来她不仅与楚国有些缘分,与燕国也有些缘分。

    风云琚落在她的手上,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如果较真算一算辈分的话,她是不是应该算是燕北落的师妹?

    燕国一直传闻得雪花无情刀者得天下,说的就是燕北落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将来一定会尚了公主,当个驸马,成为像宁陌一样前途远大的摄政王之类的人物。

    但是燕北落出意外了。

    像燕王世子这样的人物出现在楚国,楚国焉能不除之而后快?

    北落后来肯定因为身份暴露才会被各路人马追杀,然后死在慕云澈的手下的。

    楼心月拒绝玉笙探究北落和她的过去。

    既然人死了,一个人伤心也就够了,哪里还要让别人跟着伤心。

    其实玉笙知道楼心月心里肯定有根刺。

    毕竟她与北落认识在先,北落也是因为她才去劫持楼心月。

    那一段时间,她应该受了不少苦。

    而北落心中是不是真的有她呢?

    玉笙很矛盾,北落挡在她身前的时候,她自己都感动了。

    像这样的男儿如果喜欢上了别人……

    那一天晚上,她在银杏树下睡着了。

    不知上天有灵,还是北落不散的魂魄来找她了。

    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北落问“我们回去后,你嫁给我吧!”

    “嗯。”永远都是一个字的回答,似乎让北落很开心。

    他拥她入怀,他的唇落在她的额头,滚烫的感觉。

    然后梦醒了,玉笙的心砰砰跳的厉害。

    她到底是谁?

    这个梦到底是真还是假?

    北落向她求婚了,为什么还要和楼心月纠缠不清?

    她既然已经答应了,为什么还要和慕小五勾连不清?

    慕小五那个混蛋为什么要放出风去让她暖床,祸害她的名声?

    一团糟,一团糟。

    孰是孰非,已经算不清楚了。

    玉笙睁开眼睛,看着天上那弯月牙,再也睡不着了。

    我们不需要了解她,不需要知道她做过什么事,也不需要知道她无辜不无辜,我们臣子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污蔑她,羞辱她,欺凌她……

    因为她太强大了,太无所畏惧了,也太优秀了,我们要做的就是消磨她的意志,打击她的信心,侮辱她的人格,让她从此一蹶不振,最好成为废人,我们不能容许她经韬伟略,不容许她人心所向,更不能容许放虎归山……

    不能容许她人心所向?

    不能容许放虎归山?

    这应该是楼心痕想要告诉她的话吧?

    所以别问为什么要打击报复她,哪怕她什么都没有做错。

    也不要问为什么男人强大了就是国家的希望,女人强大了就要收到排挤,受到歧视,受到那么多不公平的看法。

    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一切目的不过是囚禁她一生,就像现在他们用保护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禁锢她一样。

    这几年来,她确实被人保护得很好,保护得让她不知道民间疾苦,不受风霜苦雨。

    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是不可能了,永远也不可能了,他们恨不得让她活在他们眼珠子底下,她每天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他们应该都知道的比她自己还清楚吧。

    例如她今天说想吃葡萄,不过一个时辰就会有一个卖葡萄的小贩,担着新鲜葡萄在胭脂海门前叫卖。

    呵呵,哪有那么巧的事?

    不过如他们所愿,她现在真的就是一个废人。

    她何止一蹶不振?她简直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所以慕小七才会那样温和的让她留在落月楼。

    所以别惊雨,别惊风才会把她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所以连妖狐狸都千方百计的让她活下去。

    所以水灵心也会和蔼可亲的留她住在她家。

    所以姬小霸王才会好心好意的提醒他楼心痕有问题。

    所以她被慕小五像傻子一样的戏弄……

    慕小五太在乎他的名誉了,太爱惜他的羽毛了,竟然连见她一面都是偷偷摸摸好不要脸。

    可是现在又有一个问题,她似乎觉醒了她的能力,她在一天一天渐渐的变强,那么凤凰城里的人也都会变成以前折磨她,羞辱她,欺凌她的变态。

    那么慕小五肯定也会和以前一样,就算她受尽委屈,受尽侮辱,他同样会视若无睹。

    现如今仔细想想,慕小五从来没有以他自己的身份和她说过些什么话。

    她以前究竟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让他如此避之如蛇蝎?

    算了,还是要尽早远离是非之地吧。

    可是如何离开凤凰城?离开之前她要不要跟整日家惦记着要杀了她为自己妹子报仇的思清欢打上一架,试探试探底细?

    毕竟她将来是要倾尽全力来追杀她的,那么思清欢的全力是多大的力量呢?

    要知道思相国把持朝政,朝廷上下不知道有多少他们思家的徒子徒孙。

    双拳难敌四手,惊才绝艳的燕王世子不就是孤身一人死在了凤凰城?

    她呢?她孤身一人的死在凤凰城外?

    也算不堕了他们师兄妹一场的情分?

    她上一辈子似乎活得太苦了,但总归十分强大,强大到令人畏惧。

    要回到那种境界是不是需要找回自己的七魄?

    可是她的七魄在哪里?

    这几天水妩压着李煦阳天天掐着点的来讨饶。

    说什么他们也是逼不得已,那个人毕竟是圣上啊,圣上说的话他们怎么敢不听?圣上让办的事他们怎能敢不办?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啊。

    所以玉笙你就原谅我吧,毕竟不是我要欺骗你。

    李煦阳可怜巴巴的在水妩眼皮子底下给玉笙做低伏小。

    玉笙没事正抱着她那只只能顺毛捋的白猫,白猫看到李煦阳鼻孔出气,直接挠了他一爪子。

    然后李煦阳顺手一拍,把她的猫给拍跑了。

    玉笙冷笑,像我这么宽容大度的人,怎么可能原谅你们。

    以后来胭脂海玩呢,我热烈欢迎,你把自己个儿摘得那么干净,需要道歉吗?怪矫情的。

    姐姐,我们……

    别别别,高攀不起,要不你们还是骗我吧……

    原谅是不可能原谅的,轻易原谅只能让人得寸进尺。

    尤其是慕小五那个伪善者竟然敢打她的猫。

    唉,胭脂海待不下去了,玉笙出门找猫。

    她的猫啊,脾气太臭了,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离家出去,一去好几个月不见踪影,就算是回来了,那也得灵丹妙药的供养着,哪里像个灵宠,分明是个佛爷的作派。

    亭台楼榭弥漫在江南的烟雨之间,宛如一幅渲染开来的淡墨山水画。

    玉笙手撑一把油纸伞,布衣荆钗,不施粉黛的漫步于凄寒的冷雨间。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天来了,冬天还会远吗?

    她倒要看看,现如今谁还会指着她的鼻子骂她,羞辱她,把她踩在尘埃里永世不得翻身。

    “凄风苦雨,姑娘有没有兴趣喝一杯热茶,暖一暖身子?”

    雅致的茶楼间,一个玉带金冠,雍容雅贵,奢华风流若王侯的男子,倚窗望着玉笙笑问。

    “没兴趣。”

    玉笙撑着油纸伞,继续向前走去。

    这是哪家有钱富家没关好门,把个傻儿子给放出来了?

    只是下个雨而已,居然穿貂,自己家有钱,也不是这么显摆的啊?

    那个面目极为英俊的男子并未挽留,轻轻一笑,极尽风流的端起一杯缭绕热气的香茶一饮而尽。

    这世间有些事情是反着来的。

    比如她想成仙就必须先见鬼。

    她见鬼了,她真的见鬼了。

    姬小霸王说凤凰城外有火麒麟,让她没事的时候去寻摸寻摸,也好淬炼筋骨。

    可怜她夜探郊外还没找到地方就撞了鬼。

    那个鬼还是个可怜鬼。

    玉笙遇见她的时候还以为她就是个迷路的怀孕女子,谁知道她帮她指着指着路,那怀孕女子的肚子就破开了好大一个洞。

    肚子里面咕咚就掉出来个血淋淋的孩子。

    那个女鬼啊,拽着脐带就把孩子抱在怀里,还问玉笙,你看我孩子漂不漂亮?

    漂亮你个大头鬼啊。

    这是玉笙第二次撞鬼了,第一次是在春风楼遇到绵绵。

    绵绵是慕云澈杀的,那么这个鬼是谁害的?这个孩子又是谁的?

    这是不是也是姬小霸王安排的?

    妈呀,不管了,跑吧,可是遇到鬼打墙她也没招。

    当初她怎么就那么死心眼的没偷听一下鬼门老先生教习的御鬼之道?

    她若没事学点鬼门中的本事,还怕这等小鬼?

    好吧,不是小鬼,是个怨鬼,怨气十足,徘徊人间,就算是被道士打个灰飞烟灭也不可肯投胎的那种。

    没办法,玉笙只好老老实实听那女鬼哭诉了一晚上她的悲惨人生。

    话说这个女子啊她姓刘,暂且称她为刘氏。

    刘氏是个富户家的女儿,虽说不是什么家财万贯的豪富,也是小富即安的人家,那刘小姐也算的上一个小家碧玉。

    小家碧玉的刘家小姐十七岁的时候,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喜欢上了寒门子弟沈徽。

    话说沈徽此人家境贫寒,但架不住人长得好看,嘴又甜。

    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什么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什么思念就像一张网,我就是你网里的鱼之类的情话张嘴就来。

    呵呵,这张厉害的甜嘴啊,直接把刘小姐一颗芳心给牢牢栓住了。

    刘家小姐自幼养尊处优,不愁吃喝,根本体验不到吃不上饭,穿不上衣的穷苦滋味,死活要嫁沈徽。

    就这么一个女儿的刘老爷拿自己宝贝一点办法也没有,也就陪嫁了很多东西成全了这桩姻缘。

    沈徽此人除了喜欢喝点小酒,交点狐朋狗友也无甚大毛病,刘小姐和沈徽成亲后,你浓我浓倒是过了几年快快乐乐的生活。

    后来刘氏怀孕了,沈徽很高兴。

    老丈人知道女儿有孕,自然要来看一看,这看一看的同时,自然要敲打敲打不长进的女婿。

    你说这几年你们沈徽全家没什么收入,单靠着刘家小姐的嫁妆过活是不是有点不合适?

    坐吃山空,多少银钱也是不够的,再加上有了孩子,以后自然是处处花钱如流水。

    人啊,要懂得未雨绸缪,要懂得筹谋将来,不能终日家无所事事……

    自此之后沈徽日日忧心忡忡,刘氏小姐自然是要问一问的。

    沈徽便说他想去跟着商队出去游商,学着买进卖出,将来也好撑起家业。

    刘家小姐一听,这是她丈夫长进了啊,便卖了一些珠宝首饰作为盘缠。

    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一个月过去了,沈徽刚开始还托人捎信回来,后来便没了音信。

    刘家小姐日日担忧,夜夜失眠。

    有一天晚上,刘家小姐的房门一脚被人踹开,二话不说拎起来便打。

    刘小姐八个月身孕,被打的遍体鳞伤,肚子隐隐作痛,直呼救命。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会惊醒下人的。

    下人们拿着灯火一照,打人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出去半年没什么音信的相公沈徽。

    同时,满院子的下人还发现了缩在刘家小姐卧房角落里,衣衫不整,或者可以说没穿衣服的管家王二。

    这可是惊天丑闻啊。

    沈徽自觉脸面丢尽,又开始拉过王二毒打。

    刘氏捂着肚子痛哭,她根本不知道这个王二怎么进的她的房,她睡觉前明明已经插好了房门。

    接下来的事情更离谱,她身边的小丫鬟菊香,居然言之凿凿的说刘家小姐早就和王二勾搭成奸,沈徽不在的时候,他们日日厮磨在一起。

    刘家小姐顿觉五雷轰顶。

    为什么冤枉我?为什么冤枉啊?

    冤枉你?谁会冤枉你?你马上给我滚,我要休妻。

    休妻?我肚子里可是你的亲生骨肉,你竟然要休妻?

    你肚子里的孽种是谁的我不清楚,你自己心里明白,你现在不滚,我们就对簿公堂,让天下人都要看一看你们这对奸夫……

    奸夫?谁是奸夫?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我亲眼看见你跟他睡在一张床上,你还要我相信你?

    对簿公堂,这样的丑事传出去,别说刘家小姐没法活,就是他们整个刘家也会被连累的活不下去。

    你若不相信我,我生下孩子可以滴血认亲。

    刘家小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苦苦哀求。

    你还要把他生下来,你还要当着我的面生别人的孩子?我堂堂一个男儿竟然要受如此奇耻大辱?你让我的脸面往哪里搁?你信不信明天我就会被别人笑死,我们整个沈家谁有脸能走出这个门……

    孩子真的是你的,真的是你的,我是被人陷害的……

    你既然说孩子是我的,那你敢不敢现在就跟我滴血认亲?

    一把明晃晃的刀丢在刘家小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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