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宿主她开挂了 > 第四百三十三章 业务能力不过关!
    第四百三十一章

    胆小又怯懦的凡人才会在意他人的评价并且为别人的一句调侃视为冒犯大发雷霆,对于薄弱的阶级基础来说,这的确是唯一,也是最好的办法了。

    反而到了真正从阶级上划分为两个等级,他们就不会在意他人的调侃和不敬。

    毕竟他们的看法和幻想,影响不了她丝毫,也不值得她看入眼中。比如随翩在心里无数次diss自家老板是个神经病还能活到把自己作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其实能摊上这样的老板,随翩倒算是命好了,重视规矩不把人命视为草芥的领导,比只凭借一己喜恶妄自动刑的上位者要好上百倍千倍。

    这样的制度才是底层存在的福音,值得随翩用命去拥护的制度。

    哪怕为律法奠基的,是自己的性命。

    恍恍惚惚得寻找着发散思维来转移对补天粉身碎骨剧痛的注意力,以至于听到一声情绪外漏满是焦急的“随翩”,还以为是自己痛混了头的错觉。

    星光通道扎入潮眼,卷起随翩消散得只剩下一个头颅的本源。

    而星光通道中,是常诚全身上下都布满了裂痕,仿佛伸手轻轻一碰就会顺着那些纹路碎成一次瓷片儿的人影。

    感觉她比自己还惨啊!

    “不是说,不帮忙的吗?”随翩笑嗔了一句,看着冲击潮眼封印的灵气潮流越来越小,突然就像调戏他,“你这么舍生忘死得冲出来救我,会让我误会你对我有意思的。”

    常诚强行驾驭星光通道冲入潮眼本就极为勉强,被她这么突如其来的一声吓得稳不住城府,手上一抖就让那个头滴溜溜圆滚滚得滚进了星光通道!

    喂,她就开了个玩笑,他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当球一样滚得天旋地转坠入星光通道的缝隙的时候,随翩脑子里就是一句话,每个字的字缝儿里都透着后悔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她头一回跟常诚作死,果然把自己给作死了啊!

    渐渐稳固的潮眼被随翩事先布下,逐渐蔓延上来的封印逐渐吞没,磅礴的救世之功几乎凝成了实质的功德金光,就差天生异象地涌金莲了。

    就连只是分了少少一点残余的林漓都从骨子里腾腾散出滚滚的冤孽黑气,也濯尽了秦墨身上的黑痕。而林琦身上,更是多了一层金灿灿的甲衣。

    就算只是参与研究的众多人员保驾护航的纪律部队,哪怕肉眼凡胎看不到这样的异象,可冥冥中的福报自然会化为运势,护着他们一生平安康泰。

    可是,这一切最大的功臣呢?

    她,又去了哪里?

    常诚看着自己哪怕在星光通道之外,身上修复一新光洁如初的魂体,不由得眼神复杂。

    好歹,他们还算朋友。

    这一次的任务,原本就少不了常诚的筹划和怂恿,但所有执行的风险,都让随翩去冒了。随翩不是他的下属,更没理由替他去冒险。

    哪怕这一次的风险,有随翩自己的缘故在里面,可是他没有坚决阻拦,也并非毫无责任。

    随翩自由散漫,可是这是常诚从来就知道的事情。她没有要救的爱人也没有必须要修仙问道的决心,做着这些任务也不过是得过且过而已,既没有额外的奖励也不见什么明显的好处,比起任务完成率,随翩更关心这个任务自己做的顺不顺心。

    要只是想把自己的魂魄粘起来,他就不应该找随翩,要说干活儿的热情,随亦执蝉,哪个不比她积极?

    是他选择了随翩,把她带到这个危险的境地,事到如今,他就不能当自己全然无辜。

    无关风月,这是原则。

    常诚垂眸,磅礴的功德金光从他身上蔓延出来,再一次恢复那易碎的瓷瓶模样,甚至因为把已经粘和好的身体强行抽离出功德,他现在的模样比原本更虚弱,更飘摇。

    然后,他郑重得发出了向善仙求援的请求。

    随翩醒过来的时候是趴着的,痛感很奇特,不像是只剩下一个脑袋的时候的身体虚弱的痛,倒像是吃饱了撑着了俩条腿都撑不住肥硕的身躯恨不得分成两份再长一双腿出来扛着。

    随翩动了下身体,感知中就同时出现两份截然不同的触感,一个是水泥地面的粗糙,一个是动物皮毛的柔滑。古怪的感觉就跟有两个身体似的。

    这是什么神奇的醒来方式?随翩低了下头,就看到八条毛茸茸的腿。

    这是蜘蛛吗?

    低头一看,还好,不是蜘蛛这种昆仲节肢动物那恶心的长腿,而是毛茸茸软绵绵,上面覆盖着柔软的茸毛的小型哺乳类动物的腿。

    还好还好,不是昆虫……

    还好个鬼啊!这到底是什么!

    随翩炸了毛,身体再一次分成两份,一个脊背弓起头伏低,浑身炸毛飞机耳,另一个四肢肌肉绷紧微微弯曲,随时准备弹跳扑击,立起耳朵,还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就是这一条,让随翩在两双眼睛里看到两个不一样的声音。

    毛色都是发灰,不用怀疑,不是杀马特染了奶奶灰,就是脏的。

    左边是只狗,因为视野偏低看着显得高大,但实际上也是细瘦伶仃一条条的肋骨都现了出来,土黄色,毛倒是不短,就算是随翩这个基本上不关注宠物的人也知道跟任何品种都搭不上关系。

    就是农村最常见的,学名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

    右面的是只猫,因为居高临下显得矮小了,毛下面是松软的肥肉,看着倒不凶,就是脏,舔毛舔不到的地方都有一缕缕纠结在一起的灰黑色的毛,舔得到地方那猫隐约能看出是蓝灰色的,可能从生下来就没洗过。

    要说品种更是为难随翩,猫的品种可比随翩难认多了,但是它这种脏兮兮的生活状态倒是有一个统称的贴切名称。

    野猫。

    随翩认真得想了三秒,又把眼睛闭上了。

    这次浪过头伤的实在是有点重了,看看这次的幻觉,多不像话,难道她还能变成一只猫和一只狗了吗?

    脚下一软,两具身体同时砸到在尘土里,原本就受伤的身体清晰得传来痛觉,刺激得她“喵”一声“汪”一声。

    一猫一狗被迫睁眼面面相觑,两双眼睛都充满了泪水。

    这不是段子,这是真的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