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梅心冻 > 第三十一章 千茎雪一寸灰
    许多年后,她再回到这里时,她才知道这个宅子的主人当年收了她万贯之财,却没有像他当年承诺的那样尽职尽责地照顾她的儿子,非但没有,还百般地苛待他、欺辱他。她一怒之下,血洗了那座宅子。

    她儿子也是直到那一刻,才明白自己的母亲这么多年去做什么了。

    那天,那个儿子缩在一个墙角里,看着他的母亲施展着如同法术一般的武功,把这座宅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变成了一具好似被染缸染红的尸体。

    在这堆尸骨之中,有人确确实实虐待过他、欺负过他、嘲笑过他,也有人确确实实照顾过他、关心过他、陪伴过他,他仔细数了数,前者,六十六人,后者,十八人。

    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在那一刻,他们都成了一样的人。

    他们或用来不及惊恐的眼神看着他,或用惊恐过度的眼神瞪着他,而他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恐惧与恶心,从始至终,他都用仰望的眼神看着他的母亲,觉得她无比的高大,也无比的陌生。

    这次大换血之后,她儿子当家作主了,可多年来的孤独与屈辱,让他变得非常缺乏安全感。

    为此,这个女人让她儿子去找了七公子。

    那时候,七公子已经不在人世,当家的是七公子的孙子。七公子的孙子热情地接待了他,她这才知道,这么多年来,七公子一家一直在寻找她,因为当年在最后关头,是她救了七公子和云屯寺,所以他们一直想报答她。

    所以当她儿子来找他时,七公子的孙子二话不说,就为他去求了他的好兄弟“黑子”给他打造一个铁桶一般的庄园。

    一切尽如那女人所料,很快,他们就得到了“黑子”的答复——黑子答应了。之后,这位黑子就给她的儿子设计并打造了一个世上最安全最坚固的铁笼子。

    不过,这件事也让她的儿子明白了一件事:人情是很昂贵的。

    完成这个事情后,这个女人就又离开了。

    直到半个月前,她又回来了。

    和以前一样,她这次回来,依旧没有停留太长时间,不过,她这次和她儿子吃了一顿饭。

    吃饭时,她像很多不幸的老女人一样在自己的子女面前细细地回顾了她凄苦的一生。

    她的儿子依然是她唯一的听众,就像小的时候,他也时常伏在她的膝头静静地倾听她那虽苦尤甜的一生——很显然,那时候的她根本没有料到自己的“一生”竟是那么的漫长。

    那天,她那个儿子就那么呆呆地听着,就像是在听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可偏偏这个故事的某些情节与他记忆深处的某些片段是那样的相似,相似得就像是镜子里的自己。

    听到最后,他像个孩子似的倚在了母亲的怀里。他不记得是他自己把头缩进去的,还是他母亲把他揽过去的。

    他只记得,从前的自己,只要一躲进母亲的怀抱里,马上就会停止哭泣,因为母亲的怀抱总是安全而温暖的;可今天,他却失声痛哭了起来,哭到最后,他哭累了,睡着了。

    自从那个无耻的男人把他母亲的怀抱抢走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宠爱了。

    直到第二天醒来,他才明白,他的母亲这次回来是和自己告别的。她已经决定好了,要把当年欠七公子的,一次还给他。

    可人情是很昂贵的,该怎么还?

    她记得七公子曾经说过:命贵千金。好嘛,那就拿命来还。

    五天前,她走了,她那凄苦的一生终于结束了。

    在这个世上,除了她的儿子,也许再也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的名字。人们每次见到她,都只知道管她叫“暗月婆婆”,只知道她和她的“七星”专门猎杀那些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的纨绔子弟,却没有人知道她为何会一夜白头,更没有人知道她还有一个儿子。

    白发千茎雪,丹心一寸灰。

    当年,她就用这个“丹”字给她的儿子取了名。她希望她的儿子左边有母亲陪着,右边有父亲陪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很可惜,这从来都只是她自己的一个美好愿望罢了。那个狠心抛弃他们母子的男人,那个名叫“司马明心”的男人,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

    落日的余温早已冷却,只在远山的背后留下了一片惨淡的白光,再耀眼再炽热的红日在逞尽一天的淫威之后,也终归于沉寂。

    日落西山的悲凉,不止有烈士暮年才会慷慨以歌,纵是风华正茂的风骨少年,也会为这样日暮晚景而神伤不已。

    燕子楼上的两个人目送着一行飞鸿过眼西去,渐行渐远,直至杳然。明眸之中,它们的身影仿佛还在西边的天空里,可分明有一种东西从他们的眼睛里缓缓地消逝远去了。

    “你——”杏娘伫望着苍茫的暮色,徐徐转过头来。

    “我?我怎么了?”司马丹微微含笑道,“娘子,此刻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莫不是在看我哪里长得像我的爹娘?”

    “请恕妾身眼拙,我实在看不出你哪里像他们。”杏娘仔细地打量着司马丹的容貌,面露疑惑之色。

    “那最好,我就希望我哪里都长得不像他。”司马丹忿忿然道,目光望着远处的一片云。

    “你恨他?”

    “那还用说。马舞之灾,缘梦而起;马栈之祸,谁之过欤?”

    “那你还要留着这颗佛珠?”

    “谁说我要留着是给自己的。我不过是拿来给我娘陪葬的。”司马丹说话的语气和那个七岁的孩子一样有一股子倔劲,“我娘一个人葬在这座宅院之下,多寂寞啊!”

    “你说……你,你娘葬在这里?”

    是啊,这是他母亲生前就选定的墓地,不葬在这儿还能葬在哪儿呢。

    杏娘闻言,怛然失色,惶然向后退了半步。当日七星楼暗月七星伏击吴祁二人,最后月落星沉,虽非杏娘之故,但她的匕首却曾沾过暗月的鲜血。

    他今日邀自己上楼,莫不是要为他娘报仇?杏娘在心底惶然猜道。

    “害怕啦?日落之后,这里漆黑一片,那才叫阴森恐怖呢。到了半夜,你还总能隐隐地听见很多女人、小孩的哭声,不是在院子里,就在屋顶上,不是在屋顶上,就在你的背后,那哭声啊,凄凉悲怆,时断时续……”司马丹压低嗓音,故意在自己的声音里渲染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

    杏娘不信鬼怪之谈,劈面喝道:“够了!别在这装神弄鬼!”

    “你要真的怕呢,就赶紧去把上次那个道士请回来,让他给你捉鬼驱邪。”杏娘颇感厌恶地瞪了他一眼。

    司马丹见杏娘毫无惧色,殊觉无趣,赔了个笑脸道:“别提那个道士了,那就是一个神棍,我也是才知道,他和我那个吃里扒外的管家居然狼狈为奸,意图谋我财害我命。哎,真是人心不古啊。”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司马公肚里点灯,必然能比妾身更早地看透他人之居心。所以,凭他安的是什么心,司马公都不必过于忧心。”

    “嗯,娘子倒是提醒我了,是时候该点灯了。”

    话毕,司马丹大袂一振,拊掌为号。

    瞬时,千烛飞火,万灯齐明,璀璨的灯火将这燕子楼照彻得如同水晶宫一般。

    对这一方星子镇的平头百姓而言,这样铺张而绚丽的灯火,这样辉煌而富丽的琼楼,庶几可媲美天上之瑶台银阙,远在千里之外的皇帝老儿都未必能有这般奢靡。

    此间的人儿,他们对宋帝的认识,总都还停留在十多年前康王泥马渡江、四处漂泊的时候。成长环境的封闭性、阅历的局限性以及他们对司马家长期以来的嫉恨,让他们养成了管窥蠡测的习惯。

    司马丹也早已习惯了每次飞火点灯之后别人所投来的各种目光,不过,他今天却觉得脸上无光。

    本以为杏娘会为此而惊艳,却不想她的眼神甚是稀松平常。想她在临安府的时候,什么华光异彩没有见过,什么奇珍异宝没有看过,纵是飞火点灯殊为奇妙,于她而言,也不过是奇技淫巧,不值一提,又怎会为这水晶洞府所心折呢?

    倒是燕子楼四个檐角的滴水莲花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记得第一次登楼的时候,檐角挂的是凌波水仙灯。

    “昔年,我听一位信佛的长者说,苦行而得乐者,谓之‘归宅生莲’,司马公在这四角悬挂莲花灯,莫不是你也信佛?”杏娘问道。

    “莲,花之君子者也。我虽非君子,但也不妨我垂情于此花吧?至于信不信佛,就算我说信,佛也未必肯收我。所以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去佛门前讨这碗闭门羹喝呢。”但凡提到与佛相关的话题,司马丹都会故意显露出一丝轻慢的神色来。

    “娘子,不会怪我唐突菩萨吧?”

    “我怪与不怪,都不打紧,要紧的是菩萨会不会怪你。”

    杏娘望着东南角那一盏精致而耀眼的莲花灯,微微一笑。司马丹的神色太着痕迹,总让她有种口是心非的感觉。

    虽然燕子楼亮如白昼,但燕子楼外已逐渐被朦胧幽暗的黑色给笼罩,在田畴阡陌间踌躇往返的庄稼汉们,在山水间束云担雪的渔夫樵客们,在街头巷尾嬉戏打闹的垂髫稚子们,方才还清晰可见,此刻皆已消失在无边的夜幕之中。

    这里的天黑得早,人也歇得早,日头还未完全沉下去时,路上行人便已十分稀少,此刻就只剩下几盏寥落的红灯笼装点着这座沉睡的小镇,空气中氤氲着一股淡淡的糊羹和糍粑的味道。

    昨日,桃花源客栈的老板为着过年,给每个住客送了一碗糊羹,说是当地的习俗,新年吃糊羹,这一年都会身体康健。杏娘和吴希夷入乡随俗,也都尝了尝,觉得还不错。

    至于这糍粑,杏娘以前从未食过,第一次品尝还是师潇羽送于她的。据南星说,这是故太师生前最喜欢的糕点,所以,对师潇羽来说,这种甜糯可口的糕点不仅饱含着儿时的味道,更深藏着一种专属于父亲的味道。

    这是一种司马丹不曾品尝过的味道,不过事实上,他也很久很久没有尝过母亲的手艺了。

    虽然五天前他的母亲亲手为他做了他小时候最爱吃的小鱼糕,但他再也找不到三十年前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