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玄幻小说 > 恶魔就在身边 > 00112 圣地亚哥
    陈曌坐上车,莫格里就启动了车子。

    陈曌看着浑身血淋淋的莫格里,在一阵无语后,道“上衣脱掉,我先给你看看伤。”

    莫格里一边开车,一边把上衣丢出车窗外。

    “这次我们去哪里?”

    “圣迭戈。”

    “什么?去圣迭戈市?这么远?”

    “是。”莫格里简练的回答道。

    “我还以为你们会躲在深山老林里,怎么会跑去圣迭戈市?”

    圣迭戈估计大部分中国人都不知道是哪里,不过大家应该听说过另外一个译名,圣地亚哥。

    圣迭戈距离洛杉矶一百多公里,位于洛杉矶的东南面。

    不过大山镇则是在洛杉矶的西北面,从大山镇往圣迭戈去,还不走主干道,至少要三百公里。

    “距离墨西哥近,我们打算进加州海湾,然后沿着海岸线进墨西哥。”莫格里说道。

    “你把跑路的路线和我说,没问题吗?”

    “我相信你。”莫格里说道。

    陈曌也不知道,被一个黑帮打手这么信任,应不应该高兴。

    “你这伤是怎么搞的,全都是利器划伤的?你不会是和谁进行了一场决斗吧?”

    “别提了,被个女人弄的。”

    “你不会连女人都打不过吧?”

    “换成是你也一样打不过,那女人简直就是怪物,任何人都不可能打的过她。”

    陈曌没在这点上和莫格里争辩,他是医生,又不是打手。

    “对方好像没下杀手。”

    “所以说那女人是怪物,她以折磨人为乐。”

    “漂亮么?”

    “她要是漂亮,这世界上就没丑女人了。”

    “还好……看来不是她。”

    “什么?”

    “没什么。”

    在出了洛杉矶区域后,车子就走沿海公路了,不得不说,这条路的风景实在是美不胜收。

    这时候天气已经转凉,夜晚的海风吹的窗边的陈曌有点凉意。

    不过陈曌必须开着车窗,不然的话,车内全是血腥味道。

    陈曌可受不了这么重的腥味,只是,莫格里更受不了。

    因为他光着膀子……

    可是,他不能说话,因为他是……硬汉。

    陈曌看了眼莫格里“吹点冷风,有助于身体热散,提高血液流通,加快伤口结沥。”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热消耗,和跑步锻炼一回事。

    当然了,热散原理如果没控制好,就会玩脱。

    人不是越强壮就越抗寒,事实上强壮的人反而不一定抗寒,因为热感神经反应更激烈。

    抗寒是需要长期锻炼的,或者是老人。

    为什么老人抗寒,因为老人的身体机能和热感神经元退化,对冷热温差的反应比年轻人要慢。

    这就像是快要冻死的人,会感觉到温暖差不多一个道理。

    快冻死的人,是因为身体的热感神经已经坏死,感觉不到温度的变化,所以才会觉得温暖。

    当然了,以莫格里的体质,吹吹冷风死不了。

    顶多就是感冒而已……

    阿嚏——

    “陈,把你外套给我吧。”

    “我会冷。”

    “我也会。”

    “不行,硬汉的人设不能说冷。”

    “谁给我的人设?我什么时候说我是硬汉了?”

    “那你是不是硬汉?”

    “先把衣服给我。”

    “把外套脱给一个男人,真恶心。”最终,陈曌还是把外套脱给莫格里。

    ……

    四五个小时的车程,陈曌坐的有点头晕。

    也不知道是因为坐车,还是因为海风吹的。

    莫格里和他的老大虽然藏在圣迭戈市,不过也不是在市区中。

    到了圣迭戈市后,莫格里就把车开进了一条小路,绕开了市区。

    这条蜿蜒的小路,估计已经有二十年以上没有修缮,导致露面已经出现严重的损毁。

    凌晨两点多,车子停在了一个火车站,一个废弃的火车站。

    这里是老式火车的坟墓,停放着几条已经锈迹斑斑的蒸汽火车。

    不得不说,这里的确是绝佳的藏身地。

    咚咚咚——

    莫格里敲了敲一截车厢,箱门打开了。

    “陈先生,你来了。”

    颓废男惊喜的看着陈曌,陈曌记得他,好像是叫桑德斯,很怕蛇。

    车厢内那个叫做内斯塔的阴沉男和老大也都在。

    内斯塔还是那副冰冷的样子,不过在看到陈曌的时候,还是点了点头。

    “陈先生,你来了。”老大虚弱的躺才角落,内斯塔把老大扶起来。

    陈曌放下工具箱,颓废男桑德斯立刻躲开“陈先生,那条蛇你也带来了吗?”

    “看来你很想念雷蒙,雷蒙,出来见见老朋友。”

    雷蒙从攻击性里爬了出来,然后又开始追着颓废男跑。

    陈曌来到老大的身边“你的气色非常差,哪里受伤了?”

    老大在内斯塔的帮助下,艰难的翻转过身子,露出了背后染血的绷带。

    陈曌打开绷带一看,一股带着腐烂的腥气扑面而来。

    这绷带下的伤口,足足有三指长,从左边琵琶骨一直延伸到腹背,并且已经大面积的化脓。

    “这伤了至少三天的时间,你们为什么不早点联系我?”陈曌皱着眉头说道。

    “以前我也受过这样的伤,当时也没怎么处理,十几天就好了……”老大有气无力的说道。

    “那只能说你上次走运,可是运气不会每次都在,同样的伤口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发生两种可能性,有可能靠着自身免疫力就痊愈,可是更大的可能性是伤口感染。”

    陈曌摸了摸老大的额头“你现在已经有高烧的迹象,如果再迟半天,你估计就要进重症室了。”

    “老大的伤很严重吗?”

    “主要是拖延的时间太久了,如果下次再有这种情况,要么及早通知我,或者是先找一瓶高度烈酒,将伤口清洗一下。”

    还好,陈曌有带酒精,这是陈曌唯一能弄到的医疗用品。

    不过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用酒精清洗伤口,还有剐下腐肉,绝对是非常痛苦的事情。

    当然了,酒精不止是能够清洗伤口,还能物理降温。

    酒精属于高挥发液体,在常温下接触皮肤,能够迅速的带走热量。

    当然了,主要还是用退烧药,陈曌给老大服用了两片布洛芬。

    大部分退烧药都不是处方药,去超市里就能买的到。

    陈曌的工具箱里,常备几种非处方药,退烧药、止痛药、抗炎药等,这些也都是经常要用到的。

    最后就是缝合伤口,前后也就三十分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