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女生小说 > 孤岛上的薄荷 > Chapter114
    芝士蟹籽包,蟹肉棒,乌鸡卷,五花肉,雪花肥牛,炸豆皮……

    番茄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儿,桌上一圈儿都是她火锅最爱的涮菜,心里特别满足。

    “小兔子,我周末要回白蒲一趟!”自从大年初一从家里溜了飞云城,他已经一个月没回去看爸妈了。

    前几天,他妈妈还在电话里吐槽他有了媳妇忘了娘!

    “好,你前几天不是跟我说过了?”

    “我的意思是,你要不要跟我回去?”他爸妈可是心心念念想看看未来媳妇的,照片什么的根本不够解馋。

    “不要,”拒绝的丝毫没有可以回旋的余地,孟屿觉得自己自闭了,你哪怕假装考虑一下,也好!哎……

    “真的不考虑一下?安安还念叨着想你呢?”不到万不得已,孟屿自然不会把孟璋抬出来诱惑小兔子。

    可是失策了,“那让安安来找我玩呀,她不是马上就要来沪城发展了吗?”

    噗,孟屿想喷出一口老血,以后孟璋来沪城,他可能更不得宠了,有些艰难了!

    “小兔子,你真的是,”没心没肺!顺手往她碗里放了些虾滑墨鱼滑,反正来日方长,耗得起!

    “孟屿,上次去千制,听你们公司小姐姐说你是拆二代?”

    薄禾吃着吃着,觉得自己灵台清明,还是得搞清楚孟屿家到底是个什么背景!

    “谁还敢跟你说这些?拆二代好像不是个褒义词?”

    “e,说这个的时候我还不是你女朋友呢,嘿嘿,”不然,谁敢当着她的面说孟屿的八卦,不怕告状的哦!

    拆二代,虽然不好听,但孟屿确实是,所以他小的时候,人家都说他们家是暴发户,“小时候确实家里拆了不少老房子,差不多有五百万的样子。”

    二十年前的五百万,那应该是笔巨款吧?那想必孟屿从小就锦衣玉食,生活无忧吧?

    “但我爸这个人比较务实,除了一开始拿出了五十万把店里装修扩展之外,其他的钱都存在了银行,所以说以前我们家也算是半个千万富翁的。”家里的所有开销,都是靠着岚坞的经营,“后来,我大学毕业开始创业,我爸就从银行连本带利全取出来给了我!”

    “所以二十年的利息有多少?”薄禾纯粹是好奇,谁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呢?

    利息?脑洞清奇的小兔子,难道不应该问问他现在的资产是多少吗?“百来万吧,”其实孟屿自己也记不太清了,但这个数目只是保守的说,“还有什么想问的,我可以一次性回答你,”

    “也没什么,你小时候是不是没有现在这么讨人喜欢?”

    “我?讨人喜欢?”好像从来都没有吧!

    “你没有发现,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越来越体贴,周到?”记忆中的孟屿,形象着实不怎么样!

    “你这么高的评价,我会再接再厉的,”不过,这样的改变,也仅仅是对她一个人罢了,“不过,我小时候确实没有孟璋会讨人欢喜。”

    “我也是,小时候没有周辰安会讨人欢心!”

    碰了个杯,同是天涯沦落人!

    尔后,孟屿悠悠地说了一句,“不过,你一定会讨我爸妈喜欢的。”

    “你就这么确定?”

    “当然了,你这么好,还很漂亮,他们当然喜欢,以后他们还多了个免费的闺女能欢喜?”

    孟屿说得头头是道,薄禾却有着羞涩,他们不过才认识半年,谈恋爱不过才个把月,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也太快了吧?

    “你爸妈很喜欢女儿?”虽然孟屿说父母地次数不多,但是话里话外,却能感觉到他的爸妈相比较于儿子,应该更喜欢闺女。

    “嗯,”孟屿沉思了好一阵子才开口,“其实我爸妈本该生个女儿的,那时候我妈已经怀孕八个月了,却意外摔倒,虽然有好心人送到医院,但是早产太虚弱便夭折了,他们一直对姐姐有愧疚,即使她不曾健康地活着,却还是给了她名字,他们一直惦念着她。”

    “那姐姐叫什么名字?”

    “孟岚,我妈说姐姐是她手里抓不住的山林中的雾气。”

    这个故事,不免让人唏嘘,当年的丧女之痛,孟屿的父母该是遭受了多么沉重的打击,一心期盼着降临的小生命,就那么突然消失了!

    薄禾轻轻地抓住了孟屿的手,想安慰他,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以后,我会对你爸妈好的,”说完又有些懊恼,这话怎么像在明志呢?

    果然,孟屿突然就笑开了,“你这么想嫁给我吗?”其实,他并未见过这个姐姐,也未为人父母,除了心疼父母,没有那么多的感同身受。

    “谁要嫁给你?”

    你怕还不知道,因为忌惮你有钱,我爸对你仅存的那么一丢丢的好感,可能即将就灰飞烟灭了。

    “是,是我想娶你!”

    闲着没事,能不乱撩么?薄禾红着脸,继续和炸豆皮作斗争,怎么吃才能优雅一些呢?“我是你想娶就能娶走的么,”

    薄禾的小声嘀咕,孟屿没有听真切,“你说什么?不想嫁?”

    “不是!”

    说完两个人都愣住了,孟屿是随口说,薄禾是随口答,却又带着理所应当的意味。

    孟屿率先反应过来,左手握成拳,抵在唇边偷笑,却也知道,必须得转移个话题,“对了,我回白蒲,需要给你爸爸带点岚坞的酒吗?”

    他记得小兔子说过,薄先生对于岚坞的酒,可是真爱!这就简直是天赐的缘分了,不过,这个王牌,他得先瞒着小兔子。

    虽然之前并没有想过瞒着她,不过被她误解了就暂且误解吧。

    她眼里,他家是开酒店的。

    没毛病都是做生意的不是,大体上是一样的就好。

    “这个可以有,听说马上要出桃花酿了,可以来个两瓶,我爸肯定开心坏了。”

    “没问题。”

    “孟屿,其实,你不需要给我爸买很贵的葡萄酒的,讨他欢心,你承包了他的岚坞酒水就行。”

    这,也太简单了些吧?

    老丈人要求未免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