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穿越小说 > 宋朝败家子 > 第一千八百四十五章 野猪王
    要说起烤鹿腿,那真的味道很鲜美。

    尤其是石小凡的手艺,堪称一绝。

    旺财被指使去了捡柴火,和石小凡想的一样。

    就连去捡柴这样的事,旺财都能偷懒。

    去了半天,寻回了一根枯树枝。

    石小凡愣住“旺财,你去找的柴火呢?”

    旺财举着手里的树枝“在这儿呢,这不就是么。”

    “你的意思是,你手里这根还没有黄瓜粗的树枝,能烤熟老子的鹿腿儿?”

    旺财对这种打击基本上是免疫的,小公爷让他去寻找干柴。

    他觉得能找回一根干枯的树枝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于是,他后知后觉的坐到了石小凡的身边“小公爷,那个谁,二毛他们不是去寻干柴了么。

    咱们等着就行了,你看着天啊哟!”        然后旺财就被石小凡追着打,挨了几脚之后,旺财一瘸一拐的又去捡柴火去了。

    而石小凡,百无聊赖的又回来躺尸,躺在草地上看着湛蓝的天空中,飘着的朵朵白云。

    烤鹿腿儿,确实这帮王八蛋没有自己烤的好吃。

    烧烤是个细致活儿,要细火慢烤,才能烤出食物的味道。

    偏偏石小凡是个出了名的懒蛋,他不想动手。

    旺财这个蠢货是指望不上了,懒得出奇的一个家伙,能给你烤熟都是奇迹。

    纵观全局,狗腿子们这事上没有一个靠谱的。

    似乎,唯有来福尚可一用。

    “来福,鹿腿儿,你来烤之。”

    来福其实也是个懒蛋,他想偷懒“小公爷,小人烤的不好吃,还是您来吧。

    您烤的鹿腿儿,可是天下一绝。”

    尽管被拍了马屁,石小凡依旧躺在草坪上,嘴里叼着根青草,看着头顶湛蓝的天空“你烤,别让老子说第二遍。”

    这是个信号,是个接下来你不听命令,就会挨揍的信号。

    来福当然不想挨揍,可他也不想烤鹿腿。

    来福是聪明的,聪明人总有自己的办法。

    “小公爷,小人烤的真不好吃,剧毒无比。

    还是小公爷您烤的好吃,曹姑娘只爱吃您烤的鹿腿儿。”

    这是有效的,一提起曹小梅。

    石小凡再懒,他也会起身。

    果然,闻言的石小凡慌忙爬起来“架起火,老子来烤!”

    如释重负的来福,看着走开的石小凡。

    他自己毫不客气的躺了下来,就躺在石小凡适才的地方。

    地上,居然还残留着石小凡躺过的温度。

    可舒服不过三秒,就响起石小凡的叫声“来福,你个王八蛋,给老子过来打下手。

    盐巴、胡椒面儿、辣椒粉,小梅爱吃辣,还有孜然”        烤鹿腿儿被收拾的很干净,狗腿子们架起篝火。

    石小凡将鹿腿放在火上烘烤,这真的是个技术活。

    离得太近,会被烤焦。

    而且烟熏味道会失去了鹿腿的本味,你必须让鹿腿离着火源在一个合适的位置。

    这个位置,正好使得鹿腿能烤熟,又不会被烤焦或者被烟熏。

    柴火要干,不然浓烟会使得鹿腿成烟熏腊肉的味道。

    烧烤的同时,你要不断的翻动鹿腿,使得它均匀的受热。

    先撒一遍盐巴,使其入味。

    在烤的半熟的时候,用小刀将肉划开,这样才能继续均匀。

    快熟的时候,孜然和辣椒这对最佳拍档才开始上场。

    石小凡烤的鹿腿,外表金黄,看起来颇有食欲。

    而狗腿子们的手艺,则是天差地别了。

    旺财烤的山鸡,居然里面还有血水。

    一半焦糊,一半不熟,然后他招来了最多的骂声。

    这对于旺财也是免疫的,随便骂,他压根装作听不见一般“老子就喜欢糊的,一半糊一半生才好吃,你们知道个屁。”

    石小凡的鹿腿快烤熟了,肉香四溢。

    烤肉的香味,甚至于引来了一些小型猎物。

    比如山猫、土狼之类的。

    不过,它们只敢远远的观望。

    比起食物的诱惑,眼前的人类才是更可怕的捕食者。

    于是,这些小型猎物,在短暂的看了几眼之后,迅速的逃进了森林。

    烤了半天,石小凡才终于发现,曹小梅不在身边。

    “小梅呢?”

    石小凡问。

    狗腿子来福一边递着盐巴,一边说道“曹姑娘非要去抓野猪,她说要一个人再去转转,看看这附近有没有野猪。”

    曹小梅大概跟野猪杠上了,非得要去抓一只不可。

    石小凡有些愤怒,他想骂狗腿子们为什么不早告诉他。

    而且,曹小梅一个人去森林,为什么不陪着她。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曹小梅的脾气他是知道的。

    除了听自己的,还有就是听赵嫕的话。

    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第三个人,能劝得住她了。

    而且,狗腿子们对曹小梅,有一种本能的畏惧。

    这位女魔头发起狠来,那可是会死人的。

    想想旺财吧,他当初是怎么从曹小梅手上,就跟一只断了线的纸鸢一般飞出去的。

    后来的旺财,足足拄了一个月的拐杖。

    这位姑奶奶要去抓野猪,谁敢阻拦。

    曹小梅之所以非得要去抓野猪,那是源自于他在辽北听到的一个传说。

    中京,是个各族混杂的地方。

    这里有汉人,有契丹人、蒙古人、还有女真、回鹘、吐蕃等等,有南来北往的商人,也有久居中京的各族百姓。

    曹小梅正是从一个女真人那里听说的,在中京城外的森林里,也会有野猪出没。

    这里的野猪,不同于南方的野猪。

    尤其是辽北森林的野猪,有的连老虎都畏惧。

    有一种野猪王,它们从小就表现出异常的凶猛。

    这种野猪,它们喜欢用粗壮巨大的身躯,去蹭松树。

    松树上的油脂,积年累月的就会沾在野猪身上。

    随着野猪年龄的增长,尤其是雄性的老野猪,它们身上的皮已经和风干的松油混合在一起。

    经年累月下来,这种大野猪的皮,连弓箭都射不穿。

    就连最凶猛的东北虎,都对野猪王敬而远之。

    还有熊瞎子都不敢招惹,最是厉害不过。

    曹小梅一听,立刻技痒起来。

    厉害才好玩,不厉害的野猪,抓起来又有什么意味。

    她老是缠着石小凡要出来打猎,就是为了寻找这种野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