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都市小说 > 超级姑爷箫权 > 第三百二十章 战神之兽
    第三百二十章战神之兽

    华夏古代,也有斗兽的这种活动,从奴隶制时期开始,勇士力搏猛兽,是贵族打猎时的主要表演项目。

    在华夏的汉朝,规模集体斗兽的打猎活动,有军事检阅和演习的意义。

    汉武帝在位期间,斗兽,作为考验勇武之士的竞技项目而盛行,贵族中也多有以斗兽炫示技力的。

    在华夏清朝,更是有人虎相斗的斗兽场。

    殪虎之典,是清代一项颇具特色的斗兽活动,大部分是在春季举行。

    这殪虎之典,激烈刺激,清朝乾隆皇帝十分喜欢。

    后来随着文明程度增长,猛兽也不好找到了,就改为斗鸡,斗蛐蛐。

    只是,华夏清朝的斗兽场,也是将老虎先放进虎笼里,等人准备好了,再把老虎放出来。

    这啸风咋的是在外头自由活动?

    而且那些人看起来,为何如此紧张?

    华夏清朝的殪虎之典,搞定一头老虎,十几个带兵器的兵将足以。

    现在这校场好歹有四五千人,还用得着怕一头老虎?

    官员和公公们走后,众人望向萧权的目光都十分不友好。

    其中,魏清和赵信的眼神尤为突出。

    不过,没有人敢对萧权如何,朝廷命官和青园之主的身份摆在这,他们不敢明目张胆地对伤害萧权。

    他们都琢磨着,趁乱将萧权弄死。

    萧权读懂他们的杀气,眉头一拧,以不变应万变。

    啸风隐隐能察觉到主人就在其中,可是人太多了,声音杂乱,汗味冲天,它搞不清楚主人在哪里。

    啸风焦躁得来回踱步,萧权紧张的心情,令它也意识到危险。

    啸风威名在外,三教九流都知道啸风的勇猛嗜血。

    于是,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毕竟谁也不想成为死在啸风手里的第一个人。

    啸风站在高台上,它像是一个王者望着底下乌泱泱的人。

    风一吹,它白发的毛发迎风飘扬,像用了洗发水似的。

    “啧,营养真不错。”

    萧权赞叹道,这啸风伙食应该挺好的,也不知道谁家养的,应该挺费钱吧。

    古人的趣味真多,先是养野犬,现在连猛虎也养。

    可是在萧权的世界观里,老虎毛色为浅黄或棕黄色,满身黑色横纹,头圆、耳短,耳背面黑色,中央有一白斑甚显著,四肢健壮有力。

    而且老虎的尾巴粗且长,具黑色环纹,尾端黑色。

    这啸风,除了毛发不一样,其他地方也不太一样。

    隔着人群,萧权认真地观察着。

    在华夏古代,白色的老虎也是有说法的。

    不过,那是传说中四大神兽。

    四大神兽,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传说中,白虎额虎具有避邪、禳灾、祈丰及惩恶扬善、发财致富、喜结良缘等多种神力。

    更重要的是白虎是战神、杀伐之神。

    白虎象征着威武和军队,所以古代很多以白虎冠名的地方都与兵家之事有关,例如古代军队里的白虎旗和兵符上的白虎像。

    在华夏古代,若是将领勇猛又能干,必然会被称为白虎星转世,比如唐代大将罗成、薛仁贵父子等。

    不过那只是传说,现实中极少有白虎出现。

    就算有,那也是得了白化病的老虎。

    萧权记得,在晋书中,《中兴征祥》描述过白虎的样子“白虎者,仁兽也。虎而白色,缟身如雪,无杂毛,啸则风兴。”

    萧权眉头一皱,耶?不简单,大魏竟然有和华夏古书所描述的神兽?

    特么谁养的?

    养这么一头玩意,得花好多钱吧。

    萧权在心里噼里啪啦地打着小算盘,不过等今天的比武招亲一过,赌坊也能大赚一笔。

    必胜楼推出个麻辣鸡爪,也能卖个好价钱。

    要是他也能养一头这样的神兽,其实也是美滋滋的,多威风!

    此时,啸风并未主动攻击人,它来回踱步,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感应着自己的主人。

    五千多人已经分出了基本阵营,要想生擒啸风,必然得有计划有步骤。

    第一个阵营,自然是以魏清为首的世家子弟,约莫一百来人,赵澜和赵信兄弟俩都在这里。

    第二阵营,是在朝中有点官职的文官,约莫也是百来人左右,以梁怀柔为首。

    第三阵营,便是平民百姓队,四千多人,这阵营什么人都有,没有领头的首领,因为谁也不服谁。

    第四个阵营,一千人左右,自然是各家的寒门子弟,他们有点犹豫,不知该选谁当首领。

    第五个阵营,一人,萧权。

    萧权万万没想到啊,自己竟然如此不受欢迎?

    萧权以为,青园学子都该来找他抱团啊,结果!

    一个人!都没有!

    哈!

    萧权不要面子的啊!

    萧权抱着惊魂刀,简直无言以对。

    实在也怪不得别人,说萧权是寒门子弟吧,他又是朝廷命官,寒门队不敢请他。

    说他是朝廷五品官吧,他还是青园之主,身份贵重,第二队的小文官不敢拉他。

    说萧权身份贵重吧,他又是个上门姑爷,魏清那队的世家子弟都瞧不上他。

    百姓那队倒是挺热情的,邀请萧权和他们一起。

    奈何这队看起来像是看八卦走个过场的,真让他们去生擒啸风,估计这队人擒到一半就吓得没影没踪。

    他们虽然人多,却都聪明地指望文人和世家子弟们出了这个风头,万一他们捡个漏呢。

    “啸风在上!如今我们要献祭一人!能被啸风看上,那是他的荣耀,谁来献祭?”

    这时魏清站出来,说了一句萧权无比讨厌的话。

    “献祭既然是荣耀,你自己去不就得了。”萧权大声喊了一声,“这么高的荣耀,我们不敢和王爷抢啊!”

    啸风的耳朵立马立了起来,是主人的声音!

    魏清脸色难看至极,听声音就知道是萧权!

    可人太多,他压根不知道萧权在哪里!

    “王爷,不必理会他!”赵信转而扭头对众人道,“谁愿意出来献祭!我给他一百两!”

    有钱,好办事!

    这就是权贵子弟的行事观念,有钱,我买你一条命。

    一百两,巨款!

    对权贵来说,一百两不过是顿饭钱,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一家人一辈子都能过上好生活了!

    百姓队有人蠢蠢欲动,却还是犹豫。

    “二百两!”赵信又喊着。

    萧权眉头一皱,这令人作呕的公子作风。

    其实赵信突然话这么多,萧权猜,不管谁站出来,献祭这事,最后还是牵扯到他的身上来。

    好啊,这么多人,算计他一个人。

    一群蠢货!

    萧权最不怕的就是这些人的算计!

    个个都是缺心眼的人,能有什么好算计!

    他们这点心眼,连皇帝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