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科幻小说 > 暴发户的原配重生了 > 笑面阎王(美兰嫁的新男人小时候居然...)
    陈家俩兄弟是叔伯兄弟,住的是并排的院子,彼此院里咳一声都能听见的。

    村里人看陈二嫂整日在隔壁打鸡骂狗,还时不时明着说几句什么不会生儿子的女人,比不会生蛋的母鸡还不如的话,都觉得二嫂太过分,美兰太可怜。

    九十年代了,女人离了婚又不是不能单独过,毕竟暴发户有钱,离婚的时候能不给陈美兰分点钱?

    拿着那些钱搬出村子,找个地儿租间房自己过自己不行嘛,何至于天天听二嫂的骂声。

    但陈美兰愣是一声不吭,过了几天,又传出消息,说她大嫂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眼看就又要相亲了。

    而那个对象是个带了俩儿子的男人,自己本就单亲带个娃,一嫁过去又是给人当后娘,这不才离虎口,又跳进狼窝,摆明了的想不开?

    偏偏那人跟大嫂还沾亲带故,曾经是亲戚。

    他,是大嫂周巧芳的妹妹周雪琴的前夫。

    这下大家就更有得舌根嚼了“周雪琴跟前夫是离了婚的吧,周巧芳这是把原来的妹夫介绍给了小姑子,怕不是想让美兰去替自己养外甥,给她外甥当后娘?”

    “是啊,我原来还听周巧芳念叨过,说她妹跟那个男人总吵架,这可好,她妹妹算是脱离苦海,咱们美兰这算啥,填糠子?”

    “都是亲戚,以后咋见面哟。”

    二哥在被暴发户打之后,回来就躺下了,这些日子一直在炕上躺着。

    二嫂虽说嘴巴厉害,能骂能说,但于农活上一窍不通。

    正值农忙七月,陈家大哥和大嫂要忙着收两家子的庄稼,听大家议论的厉害,从田里回来,口甘舌燥,还不得不费心解释两句。

    “我妹脾气坏,跟阎肇总吵架,但美兰性格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啥可吵的?”大嫂说。

    见大家不信,大嫂又高声说“阎肇是个军人,团级干部,在老山前线打了三年的仗,战功赫赫,要不是大裁军了转业,是能当到师级干部的,美兰嫁他,那是高嫁!”

    阎肇,就是大嫂要给美兰介绍的对象,那位在老山前线打过仗的军人。

    大嫂这边赶忙解释完,大家有点信了,结果二嫂不阴不阳的就又来了一句“我倒觉着,美兰是看那阎肇家有俩儿子,是怕自己再生不出儿子来,想去替阎肇养儿子,养儿防老吧。”

    马上就是九十年代了,村里有得是高中生和大学生,生男生女,是x还是y,染色体决定一切,孩子们也给父母科普过。

    于是村里谣传纷纷不说,一个个见了面都得劝陈美兰一句“美兰,生男生女不是你一个人事儿,可不要犯傻。”

    “就是,暴发户肯定给过你钱,拿钱安顿自己就行了,何必想不开,自己带个娃,还去给人当后妈?”

    陈美兰平静的听着大家的劝,却也只是笑笑,并不说什么。

    首先,暴发户是自己创业,自己做生意,陈美兰只是个家庭妇女,负责在家养孩子,所以他有多少钱,她完全不清楚。

    再者,离婚的时候暴发户并没给她钱,一分都没给。

    因为她当时是趁着暴发户喝醉了酒,把对方捆在椅子上给打成了个猪头的。

    本来对方是想让她净身出户的,但在两个哥哥闹了一通,村干部们调节之后,对方把自己位于西平市城郊的一幢大四合院给了她。

    家里又不是没存款,暴发户有的是钱,关于钱的分配,美兰并不满意,两个哥哥也还想再替她争点存款的,但是二哥进城商议钱的事儿时,被暴发户雇人给打了。

    心疼二哥的身体,也是怕两个哥哥再跟暴发户纠缠下去要出意外,陈美兰就忍了口恶气,把婚给离了。

    不过在离婚后,暴发户又摆了她一道,就在离婚当天,他托人找关系,把她的户口直接打回了农村原籍。

    虽说他亲手给她写了《宅基地转让协议书》,但是她的户口已经被打回原籍了,原籍是农村,只凭一纸协议书,是没法把自己的户口上进那套院子,成为户主的。

    除非她能把户口转到西平市。

    而现在想要农转非,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工作调动,二是嫁个城里人,随夫迁户口。

    上辈子就因为无法随夫迁户,陈美兰舍弃了那个院子。

    等到90年拆迁工程启动,按户口分房子,那房子仍旧归了暴发户。

    陈美兰再嫁了一个本地人,也就彻底把房子给抛开了。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想想上辈子二婚并不幸福,陈美兰没想再嫁,反而是想南下当打工妹,自力更生谋生的。

    但她还带个女儿,要想南下打工,在88年这种经济才刚刚开始复苏,就业机会很少,城市对户口管制的还很严的情况下并不容易。

    孩子上学是最大的麻烦,现在的农村孩子只能在农村上学,哪怕你交得起借读费,城里的学校也不收你。

    她上辈子再嫁的时候丢了招娣一回,虽然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但她万万没想到,那三个月会改变孩子的性格,甚至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所以这辈子她绝不可能再丢下招娣。

    冷静下来分析,她觉得找工作,发财致富都可以往后放,房子更重要,毕竟那套老院子将来能拆出七八套房来,试问,在房价日益飚升的将来,有几个人一辈子能挣七八套房。

    所以重生后,她依然得选择再嫁这条路。

    不过她不会再选上辈子让她第二次不幸的那个男人了。

    而之所以选阎肇,则是因为,在上辈子,他将来会是京市公安局的局长,以清正严明著称。

    而且他和周雪琴离婚,是净身出户,这证明,他不是一个贪图别人财产的人。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是西平市户口,只要结婚,她就能把户口迁回西平市,顺理成章,就能落回自己的院子。

    一人一个,俩母女捧着黍面馍,像两只小兔子一样吃的津津有味,还剩下半锅子呢,那是给大嫂一家人留的。

    “唔……”招娣想起刚才银宝吃的辣条夹馒头,就轻轻吸了口气。

    她从小生活在城里,而且陈美兰经济条件好的时候经常给她买零食,买小吃,所以她的小嘴巴是很刁的。

    黍面馍没滋没味,就这样抱着生啃,到底是杂粮,噎口,吃一口,孩子就要噎的直喘气。

    看妈妈也艰难的吞咽着黍面糕,小丫头还是忍不住说“妈妈,要是能有点白糖蘸着,该多好啊。”

    不过孩子怕妈妈为难,连忙又说“没关系啦,就这样吃我也能吃饱的。”

    黍面馍单吃滋味并不好,得加上白糖,或者蜂蜜才会更好吃。

    一把拉开橱柜的门,里面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现在土改了,农民都是靠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吃饭,大哥家本身就有三个孩子,乍然多添了两张嘴,粮食都不够吃,更何况清油白糖。

    不说大哥经常背地里哀声叹气,大嫂虽说强颜欢笑,但夜里跟大哥躺在一块儿,也难免并肩叹气粮食不够吃呐。

    “走吧,咱们去称白糖。”陈美兰说。

    她回娘家之前,本来有些存款首饰的,家里遭了回贼,回娘家的时候兜里只剩下十几块钱,因为怕孩子有个头疼脑热要急用,一直没舍得花。

    不就点白糖,买,买来今儿全家吃一顿甜甜的黍面馍。

    在村头写着公私合营几个大字的小卖部里,陈美兰拿着罐头瓶秤了一斤白糖,招娣已经迫不及待的,把手里热乎乎的黍面馍放到罐口,仔仔细细,把那一圈儿洒在罐口的散糖粒给蘸的干干净净。

    甜滋滋的白糖啊,一粒都不能浪费。

    温热的黍面馍,正是风味最佳的时候,白糖衬着黍面的清香,既粘牙又糯口,白糖在嘴里咯吱咯吱作响,甜味泌出的口水润滑了这粘牙涩口的馍,让它在口腔里跳跃着,既甜又香。

    这才是正宗黍面馍该有的味道。

    这一口招娣吃的心满意足。

    不过就在这时,二嫂提着一只烧鸡从俩人面前经过,大概是刚卤出来的烧鸡,表皮的油脂还在流动,随着二嫂走过,香气散发了一路。

    银宝跟在二嫂身后,等二嫂拧了一条腿下来,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大口。

    “招娣,快看,我家还有烧鸡吃哟。”银宝故意扬着手里油津津的鸡腿说。

    二嫂看着陈美兰手里的罐头瓶子,也是哟的一声“美兰今儿倒是大方,大嫂家都穷成啥样儿了,你还舍得买白糖吃。”

    “二嫂这烧鸡是您买来给我二哥补身子的?”陈美兰说。

    二嫂一笑,嗓门不由的一高“你二哥是为了你,才被暴发户打断的腰,你不心疼我心疼,不得买只鸡给他补补身子?”

    “我觉得咱们该到医院给我二哥看看,他总这么躺着,万一真瘫痪了呢?”陈美兰一脸诚恳的说。

    二嫂整天喊,说暴发户把丈夫的腰打断了,但你要喊她去医院看看,她却死活不肯,哐啷一把把院门关上了“去医院看不得要钱,钱从哪来,我可没钱给他看病?”

    就隔一堵墙,二嫂进门不久,二哥的声音就从隔壁传过来了。

    “既然有烧鸡,把大哥大嫂一家和美兰都叫来,咱们大家一起吃。”他闷着嗓门说。

    但过了好半天,再没听到隔壁的声音。

    招娣端津津有味的吃着黍面馍,还给蒸笼里的黍面馍上一个个都蘸上白糖,那是给大舅一家留的。

    烧鸡的香味被温柔的晚风吹着,从隔壁送过来,孩子总忍不住要去嗅一口,再吃口馍,眼巴巴的听着隔壁的动静,她真以为二舅妈会喊自己过去吃烧鸡呢,所以一直在等。

    但陈美兰经历过上辈子,早知道二哥二嫂不可能叫她们娘俩过去吃鸡,也是看闺女馋的可怜,遂笑着问“招娣,你觉得世界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

    招娣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辣条夹馒头和烧鸡。”银宝今天吃的所有东西,都是她最馋,最喜欢的。

    “妈觉得鸡蛋糕更好吃,改天给你买鸡蛋糕吃,好不好?”陈美兰说。

    鸡蛋糕?

    那是一种把面粉,清油和鸡蛋搅在汁儿,再加上好多白糖,倒进铁鏖子里,上下大火猛烤,烤出来的,表面酥脆,内里松软的美味蛋糕。

    小时候在城里的时候,招娣吃过,确实比烧鸡还好吃。

    招娣顿时对明天充满了希望,小脸蛋咧成了一朵花“妈妈,要吃要吃。”

    陈美兰也在笑,但眸子黯了黯,紧紧环上了女儿的肩膀上辈子再嫁的时候,一开始因为男方家也有孩子,怕乍然放到一起要产生矛盾,她选择先把招娣留在娘家。

    临走的时候她给招娣称了一斤鸡蛋糕,然后对她说,等鸡蛋糕吃完,自己就来接她。

    招娣一只鸡蛋糕都没舍得吃,三个月时间,直到她来接她的时候,所有的鸡蛋糕全给孩子风干在塑料袋里,白天出门搭在肩膀上,晚上睡觉搂在怀里头。

    用孩子的话说,妈妈不在的日子,鸡蛋糕就是妈妈的味道,她舍不得吃,怕吃了之后,妈妈的味道就没了。

    这辈子她无论如何,也不论去何处,绝对不能再丢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