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玄幻小说 > 快穿之娘娘又跑了 > 1433.傀儡师之心(14)
    陆仲彻底疯魔了,他逼着阎王让对方送自己去她所在的世界。

    阎王哪儿送得了哇?

    祂得罪不起陆仲,也得罪不起无尘大师啊!

    尼玛的,同是一个魂魄,他们闹个毛线哦?

    然而,就算陆仲知道,那死秃驴名义跟他算是同个人,也完全不接受!

    没法子!

    阎王只能开个后门,把老大给送到诺亚方舟游戏世界里,告诉老大,只要他彻底掌控一个异空间,很快就能重新见到甄善的。

    所以,陆仲打造了一个金市,跟当年一模一样的金市,想着送她一份见面礼。

    只不过比起顾宁逸直接让鬼魂变成人类的模样,陆仲却觉得不完美,更或者说他的掌控欲更恐怖,鬼魂的话,有不定因素,即使控制得再好,难免有个万一。

    只有掌控在自己手里的傀儡,才能让他放心,也才不用再担心有什么意外发生,让他失去她。

    因此,陆仲本意是想捏造出跟真人一样的傀儡,恢复金市的热闹繁华。

    但傀儡并不是那么好做的,比起顾宁逸有上千年的时光,陆仲时间并不多,导致甄善过来时,只有一个半成品。

    陆仲虽不满意这样的礼物,但对能早点见到她,他还是欣喜的。

    只是他知晓甄善对他的芥蒂,原本他是想用李文熠的身份先接近她的。

    却没想到她那么快就识破,更不曾想她狠心至此,直接杀了他。

    陆仲心里最后一丝希望消失,他明白她对他没有半分情意,只剩下恨意。

    他留不住她的!

    陆仲心脏痛到麻木,但让他放她走?

    不可能的!

    他好不容易才抓住她,怎么可能让她又从他身边逃走,投入那个死秃驴的怀抱?

    妄想!

    即便再次用尽手段,陆仲也要将她留在身边。

    她痛苦,他就陪着她痛,知道这条命葬送在她手上。

    陆仲不在意,他颠覆地狱,违背天理,练人为傀儡,早就知道自己不会有好下场了。

    只不过魂飞魄散前,能有她在身边,他觉得足够了。

    疯就疯吧!

    恨也恨把!

    既然得不到她的倾心,以另一种方式留在她的记忆里,也好。

    陆仲勾唇一笑,他相信,善善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的。

    甄善触及他脸上的笑意,只觉得寒毛直竖,心底满是警惕。

    这疯子又想做什么?

    甄善抿了抿唇,就算再厌恶他,却也不得不开口跟他斡旋,“你笑什么?”

    陆仲眸色温柔地看着她,“在想善善之前怎么认出我的?我在哪儿露出破绽呢?”

    甄善扯了扯唇瓣,“我不喜欢喝红茶。”

    所以,在“李文熠”端出红茶给她的时候,她就怀疑他不是李文熠了。

    而后那句“时间没有带走记忆,所有恩怨就无法了断,偏偏我又再次回到这里”,听着只是她在回答“李文熠”的话。

    陆仲却不知道,这是当年她和李文熠的暗语。

    在陆仲接上正确的暗语时,她就彻底确认了。

    那这个游戏世界里,会如此费尽心机地接近她,除了陆仲还有谁?

    不过这些,甄善懒得跟那个男人解释。

    陆仲微怔,“这样吗?可你之前不是经常喝吗?”

    “喝,并不代表就喜欢,比如你明明不爱笑,却整天挂着一张笑脸。”

    甄善半是讽刺地说到。

    陆仲浅淡的眸子微眯,“这件事只有李文熠知道?”

    甄善当没听到他话里的醋意,“你认识的,是。”

    她不爱喝红茶,知道的人不少,顾宁逸和无尘他们就知道,陆仲不知道,也很正常,她就从没跟他交过心,两人从认识,就是在逢场作戏,互相算计。

    陆仲哪儿听不出她话里的意思,抿了抿唇,心里滋味难言。

    “你问完了,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甄善淡淡地看着他。

    陆仲点头,“自然。”

    “是不是每次杀了,都会触发空间重置?”

    甄善直截了当地问,没有任何客气。

    跟这个男人拐弯抹角,是在自己找自己的虐。

    玩心计,她甘拜下风!

    陆仲眸色微黯,“如果不能找到真正杀了我的办法,确实如此。”

    甄善抿了抿唇,她看向他心脏的位置,之前,她以为那里就是他的力量本源,现在看来却好似并非如此。

    但,她黛眉微蹙,不对,她明明感觉到了那股熟悉的神魂力量,那应该就是他的力量源头了。

    可为什么她毁掉之后,却没能杀了他呢?

    甄善眸光微沉,但也没傻得真开口问,“要怎么才能真正杀了你”这话。

    傻子才会告诉她!

    陆仲掀开花轿的帘子,温柔地看着她。

    甄善冷沉着眸子看了他一眼,没再做些无用的反抗,直接走了进去。

    陆仲脸上浮起一抹真正的喜色,抬了抬手,傀儡们立刻抬起花轿,唢呐乐声再次响起。

    他翻身上马,浅淡的眸子看向林峰他们,“各位是我夫人的好友,如果不嫌弃,可以到寒舍歇脚用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