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穿越小说 > 真桃花石帝国 > 第二十三章 龟兹镇(3)北鹰娑川
    在索侍斤的大帐附近歇息一晚后,第二日一早孙秀荣就带着大队离开了,离开前,他借着要观赏伊丽河的风景,爬上了一座小山,在那里他得到了围绕在索侍斤大帐附近的小帐数量。

    整整一百顶!

    所谓小帐,也就是比大帐略小的一点,每帐能够居住十名士兵,这么说索侍斤的常备军也就是一千人。

    但昨日他可是见到了索侍斤的三百骑,各个膘肥体壮,挎着弯刀和大弓,显然不是好相与之辈,何况,以伊丽河上游之富饶,养活区区一千常备军让部落也得到了更多的休养,加上该部一向与大唐交好,几乎不存在受到周围某部大举进攻的危险,只养活一千常备军也是应有之意。

    更何况,伊丽河上游精华地带也就五百里,部落都在河谷里生息繁衍,还是很容易召集到一起的。

    临行前,索侍斤指着一堆少年说道:“都督,这是我部家里男丁众多的牧户子弟,都在十八岁左右,上次都督的大婚盛景很遗憾没有赶上,也没有奉上礼物,我部的特产马匹、羊只都督也不稀罕,听说都督麾下都是备受关爱的少年兵,我连夜从周围部族里挑选了一百名,就帮着都督伺候马匹吧”

    这是孙秀荣没有想到的,他想到了索侍斤会给他礼物,但没想到是这个。

    在如今的游牧部落,丁口最为重要,牛马次之,它能将最宝贵的丁口贡献一百名可算是厚礼了——这些人明显是奴户,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无论草原还是中原,都习惯将奴仆转赠给他人,一旦转赠,这些奴仆就必须重新效忠新主人。

    孙秀荣仔细瞧去,只见这些少年多半是黑头发的,便有些明白了。

    “多谢了!”

    孙秀荣也不客气,立即让这些少年接替李进才看管两百匹驮马,自己带着大队沿着伊丽河继续向东驶去。

    十日后,大队来到了伊丽河的上游,穿行于群山之中、后世被称为巩乃斯河的河段,来到这里时,才发现山道已经被积雪铺满了厚厚一层,但道路依旧宽约一丈,路上马蹄印、车轮印、脚印依旧络绎不绝。

    “都督”

    在巩乃斯河右岸的山道上,一位奴仆少年正在与孙秀荣说话。

    原来这些少年多半是胡禄居部与弓月部、达奚部发生小规模战斗中被俘的牧户后代,这位少年就是达奚部的,原名库格斯,鲜卑语野狼的意思,由于在一众奴仆中无论长相、身手、敏捷等方面都是上上之选,便被孙秀荣赐姓孙,全名孙孝恪,成了孙秀荣的贴身小厮。

    孙孝恪一家是在三年前被掳到胡禄居部的,到了胡禄居部后专门为索侍斤的常备军养马,他能说突厥语以及鲜卑语,倒是让孙秀荣开心不已。

    “这一段河面原本是胡禄居部独占的,不过自从几年前达奚部迁到鹰娑川后,双方针对这一地带展开了长久的争夺……”

    “哦,大唐焉耆镇就没有出手调停?”

    “都督,若是两部的大战,大唐自然会出来调停的,不过争夺这一段河面的都是依附于两部的小部落,人数都是两三百户,莫说大唐了,胡禄居、达奚也是听之任之,最后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部落丁口削减的厉害,干脆都迁出了这一地带,眼下这一地带大约百里除了零星的牧户便没有部落存在了”

    “边荒之地”

    孙秀荣点点头,心里头涌出了一个词语。

    这样的地方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存在,最明显就是江淮地区,在南北朝时代作为双方的缓冲最为知名,后世的某武侠小说家还以此写了一部有名的小说。

    由于是边荒之地,无甚阻碍,虽然是河边山道,队伍行进的很快,次日便出了这一段河面,眼前的风景又为之一变。

    前面依旧是大山,不过山势平缓,这样的地方,正是上佳牧场的所在,见到孙秀荣他们后,前面也出现了一队骑兵,人数不多,但孙秀荣见到后不禁心理一凛。

    约莫两三百骑,都是黑衣黑袍,披散着发辫,面目类似后世青海一带的人,令孙秀荣惊讶的是,这些人身上都穿着漆成黑色的皮甲,手里一手长矛,一手滕盾,马匹也多是黑色,明显是焉耆马。

    那些骑士与少年兵颇有些相似,神色宁静中带着剽悍之气,当中一人约莫十八九岁,面庞瘦削,嘴角带着一丝令人不适的邪气。

    “都督”,一旁的孙孝恪赶紧说道,“这是达奚部大汗达奚文明庶长子达奚丑奴,其母亲来自羌奴,不大受达奚文明重视,不过其十五岁得到独立部落后,一个人带着几百骑就肃清了北鹰娑川一带……”

    “北鹰娑川?”

    “都督,鹰娑川原本发源于焉耆镇西北部大山,但有一支流却从北天山流下,形成东西长约三百里,南北宽约七十里的广袤牧场,原本这里有不少小部落驻牧,达奚丑奴来到之后,只花了一年时间便将这些部落或歼灭,后征服,全部变成了他自己的部落”

    “当时达奚文明只分给他一千帐,等他完全征服北鹰娑川后,牧户已经膨胀到五千户之多,让达奚文明也感叹不已,便封他为小可汗,镇守北鹰娑川一带”

    “那达奚文明为何不喜欢此子?”

    “都督,听说达奚丑奴是达奚文明在一次酒后乱性中与羌人女奴生下的,生下后其母亲也没受到达奚文明的重视,在他十五岁之前母子与普通牧户无二,其母亲修习过羌人的巫术,久而久之,达奚丑奴便成了这般模样”

    孙秀荣点点头,暗忖:“这厮倒是有可利用之处”

    便让人喊道:“大唐郡马、碎叶都督府都督在此,还不过来拜见!”

    对面的达奚丑奴听到后眼神一凛,犹豫半晌还是催马过来了,实际上他一早就得到了伊丽河群山段来了一大队骑兵的消息,否则也不会纠集三百精锐骑兵来此,原本他以为是索侍斤出尔反尔要占据整个群山段,没想到却是大唐的军队。

    他自然也瞧见了碎叶军的整肃模样,与出身漠北的突厥部落相比,出身青海的吐谷浑部落明显受到了当地羌人的影响,部落规模更小,更散漫,但单兵战斗力更强,这也是在更加残酷的高原草场上厮杀了几百年落下的。

    故此,一旦见到明显整肃的部队,让一向自负的达奚丑奴终究软化了。

    在离孙秀荣大约三丈的地方,达奚丑奴飞身下了马。

    “大唐鹰娑川都督府麾下千夫长达奚丑奴拜见都督!”

    达奚丑奴说的是达奚语,也就是慕容鲜卑掺杂了部分汉语、羌人语言的语言,孙秀荣倒是一下就听懂了。

    “免礼!”

    他说的也是模仿达奚语的契丹语,这让对面的达奚丑奴也有些吃惊。

    达奚文明回到鹰娑川后并没有有关情形告诉他这个庶长子,故此,他对西边的形势一无所知。

    见到孙秀荣后达奚丑奴更是有些吃惊,“此人面目与我类似,怎地如此沉静?难道是大唐贵人之后,来到西域历练的?”

    再看那些肃然的少年兵,达奚丑奴更是有些敬佩,他一改以往在整个达奚部的孤傲狂放,竟一把抓过了孙秀荣的缰绳,亲自在前面带路。

    来到达奚丑奴的大帐后,达奚丑奴亲自烤了一只山羊,伺候孙秀荣吃完,然后恭恭敬敬跪坐在地上等着他的吩咐。

    见状,孙秀荣不禁有些好笑,暗忖:“此人的面目亦正亦邪,平素肯定也是一个狠人,怎地在我面前如此恭敬?”

    便笑道:“丑奴,大都护府的人来过这里吗?”

    达奚丑奴恭恭敬敬答道:“自然来过,文武官员,每年至少有五六拨,每一次过来,我部的少女、骏马就要少一些,不过若是彼等大大方方提出来,数量又不多的情形下,我还是会满足彼等的,若是狮子大开口,也会被我赶出去的”

    “哦?若是边令诚大使亲自过来呢?”

    “哼!他是一个阉人,何须少女、骏马伺候,他喜欢的是金银,我部根本没有,大汗那里倒是有一些,都是从死去的鼠尼施酋长大帐里搜获的,自然会去那里”

    孙秀荣心理一凛,“这厮倒是大胆,若是传到边令诚耳里,非得将该部灭了不可!”

    “只有一人,我倒是心甘情愿将女人、宝马奉上”

    “哦,是谁?”

    “前盖节度麾下牙兵头目马璘,他武艺惊人,在下不是对手,何况此人不好女色,只喜宝马,我敬他的为人,每年会为他一些上等马匹”

    孙秀荣点点头,“这倒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看起来有些狠厉,并带着邪气,估计是从小在父亲的歧视以及巫女母亲的唠叨中长大而形成的”

    “都督……”

    “听说你是于阗镇、疏勒镇两镇跳荡营头名,而马璘是焉耆、龟兹两镇头名,二位到底更强一些?”

    “呵呵,你想试一试?”

    “在下不敢”

    “无妨,你最擅长什么?”

    “这……,自然是骑射,我可开三石力大弓”

    ……

    北鹰娑川北岸,孙秀荣、达奚丑奴两人相对而立,中间相距约莫十丈,半晌,两人都相向而驰,相距三十丈后两人几乎同时扭过身来!

    “咻……”

    “咻…….”

    两只重箭几乎同时激射而出!

    “扑!”

    两箭在中途相遇了,此时两人又策马向回跑,跑到箭枝跌落的地方,达奚丑奴弯腰拾起了两只箭枝,见到后神色一暗。

    “都督,我输了,我等几乎同时发箭,可你的箭枝飞行的距离更远,还带着一个角度,将我的箭枝切断了,神乎其技,我不如也”

    孙秀荣倒是愈发喜欢此人了,他这种表情然他想起了一个人。

    王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