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屋 > 穿越小说 > 真桃花石帝国 > 第六十二章 达奚之乱(4)雪谷之乱(下)
    就在高仙芝逐渐逼近达奚文明大帐的时候,达奚文明赶紧召集还健在的主要将领进行了密议。

    此时,达奚丑奴失败的消息也传到了这里,这一次,达奚文明并没有责怪他,因为在后阵,高仙芝的三百陌刀兵、三百虞候军、三百重骑兵轮番上阵,他以再多的骑兵出击都无法取胜,何况前面的孙秀荣还有几千骑?

    大帐里,几乎都是达奚文明的兄弟和子侄、女婿,其中又隐隐分成了两派,骁勇的、独领北鹰娑川的庶长子达奚丑奴为一派,嫡长子(达奚文明的正妻来自赫连部)达奚纥那为一派,此时,达奚文明也没有心情让自己的大姓一律称为“拓跋”了,当下在大帐里还是按照“达奚”来称呼。

    “投降!”

    议来议去,最后所有人都觉得眼下弃械投降才是唯一出路,不过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领头才行,但无论是何人领头,身为鹰娑川可汗的达奚文明肯定不在此列,必须有人为叛乱负责,达奚文明无论如何也躲不过。

    但达奚文明自然不甘心如此,议到最后他始终没有松口。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众人都焦躁起来,若是还不议定的话,明日一早高仙芝就打过来了!

    此时,离天亮还有大约一个时辰的时间,达奚丑奴罕见地开口说话了,在以往,他虽然贵为北鹰娑川小可汗,但地位还是不高,至少比眼下好几人都低,以前他与会时几乎都是沉默不语。

    “父汗”

    达奚丑奴单膝跪在达奚文明面前。

    “其实还有更妥当的法子”

    “哦?”,只要不须送出自己的性命,达奚文明自是来了精神。

    “在部落里选一个与父汗面目相仿的就是了,我等都是大汗至亲,绝对能保守这个秘密的”

    “那其他人呢?”

    达奚文明可是知晓大唐对待俘虏的传统的,他们绝对不会只要大酋长一人,像达奚部这样的大部,所有的千夫长都去长安才最为妥当。

    “那好办,彼等都是最近拣拔的,许诺只要跟着去长安,可由其指定留在部落内部的亲人继任千夫长,就算在长安不幸被杀,其家眷也能得以保全,相信彼等不会不照办”

    达奚文明,此时的他完全不是几年前灭掉鼠尼施部落的大酋,而是一个就要溺亡在水里的一个急于抓住稻草的可怜的人,他赶紧说道:“丑奴,既然如此,你先去跟各部头领说说,议定后就带到这里来”

    达奚丑奴点点头便出去了,那些千夫长的帐篷都在达奚文明周围,没多久就被达奚丑奴带了过来。

    达奚文明能够以五千户的达奚部落就能歼灭万户的鼠尼施部落,也不是全靠运气,至少一宗他做的就比其它部落强。

    那就是达奚部落以前的世袭贵酋除了达奚氏一族(包括女婿),很少有封给外人的,不过在达奚文明上台后却将这一流传了几百年的老规矩改掉了,他大力抽调常备军,由达奚氏亲族担任常备军将领。

    又从牧户中提拔骁勇者担任百夫长之职,若是该名百夫长立下大功,也极有可能升任千夫长,眼下达奚部的十名千夫长中,就有一半来自普通牧户,这样的举措才是他达奚部能够成功灭亡鼠尼施这样的大部落的主要原因。

    那五人跟着达奚丑奴进到大帐时神色都很复杂,达奚文明知道他们的想法,不过他们既然能跟着达奚丑奴来到大帐肯定是同意了他的计划的,便站了起来,准备说两句鼓励的话。

    此时,达奚丑奴突然走到他面前对着轻声说了一句话。

    “什么?你说什么?”

    达奚文明根本没有听清他说什么,只看见达奚丑奴那张一向虽然桀骜但一直沉默的脸色突然呈现出了笑意,那是一种诡异的笑意,随即达奚文明就感到心口一阵刺痛。

    达奚文明被达奚丑奴刺杀了!

    随即跟着他进来的五人一起动手,将包括达奚纥那在内的几个达奚氏亲族全部斩杀!

    前面说过,这些新近提拔起来的千夫长都是从普通牧户中提拔的,他们能够从半奴隶的牧户陡然提拔到百夫长肯定是有过人的本事的,若是提拔到千夫长的高位,那肯定是骁勇绝伦的了,而达奚氏的亲族长期以来都掌控着常备军,而常备军一直以来都处于对各部绝对碾压的境地,故此彼等虽然也有些勇武,但终究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雪谷,血道,雪夜。

    一场变乱在达奚部内部发生了,按照千百年来草原部落的“优良”传统,变乱中被杀的人的家眷、财物都重新换了主人。

    由于达奚氏亲族全部死亡,达奚丑奴轻易地控制了部落,当然了,只是暂时的,因为他还要面临高仙芝这个可怕的杀神。

    此时,距离天亮还有半个时辰,达奚丑奴骑马飞驰,赶在天亮之前来到了孙秀荣大营,并将那枚“传国玉玺”交给了他。

    此时,发生在达奚部后阵的种种事情孙秀荣一无所知,不过他得到这枚“玉玺”后一眼就看出它是假的,传说中从秦始皇那里流产下来的传国玉玺上面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字样,还因为缺了一角被后来者用黄金补上了,所谓金镶玉是也。

    而眼前这枚玉石通体呈暗红色,上面没有文字,只是在正面雕刻着一头马鹿——马鹿正是以前为了避免匈奴人仇杀而遁入大兴安岭的拓跋鲜卑人的图腾!

    这枚宝石一看就是一件古物,多半是拓跋鲜卑部尚未在盛乐建立代国以前在部落里的信物,元宏将此物留在自己的老部落里,自然是存了与后世满清一样的想法——一旦拓跋氏在中原站不稳脚跟,退到草原还有复起的一日啊,就如同满清将整个东北封禁起来一样啊。

    因为那时的漠北被柔然占着,拓跋鲜卑部早就退到了中原,就算想封禁漠北亦不可得,只能退而求其次,让还在游牧的拓跋部落改为达奚部混入吐谷浑汗国。

    这一节,孙秀荣相信面前的达奚丑奴并不知晓,他这位只略微识得几个汉字的达奚部子弟不可能知晓传国玉玺的全部来历,而是误以为拓跋氏手中的这枚玉石就是流传了千百年的玉玺!

    孙秀荣让达奚丑奴回去了,并同意他带着剩余贵酋向高仙芝投降,现在的他并不想将如此大功揽在自己手里,他需要的是达奚部的丁口,而这一点,就算没有朝廷的命令他也能得到。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当日下午高仙芝就带着达奚丑奴再次来到了他的大营。

    对于高仙芝,他还是感激的,若是没有他,他就没有机会进入跳荡营,而是会一个卑微的小府兵在胡弩镇蹉跎,虽然他相信以自己的能力迟早会脱颖而出,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快。

    他带着包括鱼朝恩在内的一众将领走出大帐,步行了大约一里路来迎接高仙芝一行。

    他带着鱼朝恩自有他的道理——他接受达奚丑奴那枚所谓的“传国玉玺”时鱼朝恩也在场,若是他单独接见达奚丑奴,事后绝对讨不了好去。

    “镇守使”

    孙秀荣率先向高仙芝行了一礼,高仙芝只是略微还了一礼便快步走到孙秀荣面前,他让附近的人走开后低声对孙秀荣说道:“孙郎,不是本镇贪功,而是那物太过宝贵,不是寻常人能够占有的,你若是有意留下,那不是你的福气,而是会害了你!”

    孙秀荣知晓他说的是什么,便将那枚红色的宝石从怀里掏了出来。

    “镇守使说的是此物?也罢,留在我这里也不好,一并交给镇守使”

    高仙芝接过“传国玉玺”先是一喜,不过他解开包着此物的白绸后却大吃一惊。

    “孙郎,此事万万开不得玩笑,这真是达奚丑奴交给你的?”

    孙秀荣无奈,只得让人将鱼朝恩叫过来,“鱼公公,今日一早达奚丑奴送过来的东西是不是就是此物?”

    鱼朝恩笑道:“自然是的,咱家一开始也欢喜了一阵子,不过见到此物后便大失所望,高将军,难道你也想拥有此物?”

    高仙芝一听便知晓事情的原委了,他明白:“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在欺骗皇帝,但太监们绝对不会,显然达奚丑奴送给孙秀荣的就是此物”,他也明白了达奚丑奴的险恶用心。

    不过眼下整个达奚部真正的“贵酋”只剩下达奚丑奴一人,若是将他也杀死了,自己的献俘大计就泡汤了。

    他强忍住了内心急于除达奚丑奴而后快的心思,强笑道:“公公说笑了,这样的贵物岂是末将能够占有的?自然是由孙都督亲自送到长安献给圣天子才是”

    孙秀荣笑道:“不用了,反正除灭达奚部最大的功劳还是镇守使的,此物就由镇守使一并带去吧”

    高仙芝听了便点点头,“也罢,我知晓孙郎不习惯长途跋涉,就由在下一并代劳了”

    他暗忖:“虽然没有真正的传国玉玺,但此物既然是由达奚部保留了几百年的东西,多半也很珍贵,还是一并呈给圣天子吧”

    孙秀荣此时凑近他,在他耳边说道:“没想到达奚丑奴这位蛮夷部落的小子竟然也懂得三国时代姜维的做法,镇守使路上还是要小心一些才好”

    高仙芝一听就明白了,陈寿的《三国志》他也看过,“一计害三贤”的段落也熟悉得很。

    最后在两路唐军的威慑下,孙秀荣与高仙芝达成了如下协定:

    一、将达奚部一分为三,两成留在怛逻斯河谷,作为哥舒部参与阻截该部的补偿;

    二、四成作为碎叶川都督府参战的补偿,全部迁到碎叶川中下游;

    三、剩余的全部迁回鹰娑川。

    四、缴获的达奚部财物由于阗镇、碎叶川都督府一人一半。

    高仙芝让人押着八千户达奚部牧户回去了,自己则带着包括达奚丑奴以及“北魏玉玺”在内的宝物急匆匆奔向长安了。

    虽然高仙芝在面上认可了达奚丑奴交给孙秀荣的是假玉玺,但怀疑的心思终究是埋下了——鱼朝恩不到二十岁,很容易被孙秀荣蒙骗。

    饶是如此,他也只能默认此事,若是有一枚真正的传国玉玺还在孙秀荣手里,他高仙芝就是百死莫赎!

    不仅如此,连一向对孙秀荣信任有加的鱼朝恩也产生了怀疑。

    “达奚丑奴是孙秀荣亲自擒获的,擒获时所有人见到了两人曾说过话,若是达奚丑奴暗中将真正的传国玉玺已经交给了孙秀荣,而将一枚假石大大方方拿出来也是大有可能的”

    于是,表面上达奚部的事情告一段落了,但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了。

    之后,玉玺的传闻越传越离谱,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今后孙秀荣的命运。

    这都是达奚丑奴的杰作,这一点,连孙秀荣也不得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