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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凌!霜!华!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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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明研究起来真的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三冲刺劲儿。

    外界已然是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我的天呐!(小岳岳吃惊脸)

    一州知府被强人于大堂掳走,这是多大的事情。

    你把这事看成一个市的市高官加市长被歹徒绑架,你说这是多么让人心惊肉跳的大事。

    简直是丧心病狂!

    如果这都不算大事,还有什么事能算“大”呢?

    朝廷、江湖,全都乱了套,一堆又一堆的人往荆州城这里赶来。

    戒严!

    军队开拔!

    武林人士聚集!

    似乎所有事都赶在一起了。

    但吴明就跟个没事人一般,优哉游哉,这都不是仅用“大心脏”这种词来形容的事情。

    更有些像是

    没!心!没!肺!

    没救了。

    话说——

    某种意义上来说——

    没日没夜的研究算是另一种逃避吗?

    咦?怎么跳跃到这里了?

    此话怎讲?此话何解?

    凌霜华啊!

    ······

    那一年。

    菊花会。

    姹紫嫣红的菊花会。

    当时的丁典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嫩小子。

    虽然他“天命加身”,偶然间救下了前辈高人,运气勃发。

    如同话本里的故事,号称“铁骨墨萼”的前辈名宿梅念笙正被他的三个逆徒狙杀,丁典救了他,可他也要死了,临死前他见丁典本性质朴,传其无上内功神照经以及蕴含着宝藏秘密的连城诀。

    但丁典还是太嫩了,江湖经验不够,心善的他安葬了老人家,只不过立了块墓碑而已,这反倒成了麻烦,成了他亡命江湖的引子。

    许久未轻松下来了,各路武林豪客寻访而来,想通过他探出梅念笙留下的秘密,那一个个如同闻着肉香的野狗,一个个双眼通红嘴角流涎,恨不得把他吃了。

    他快烦死了,他快腻死了,他快厌死了。

    九月上旬,汉口有菊花会,偷得浮生半日闲,寄情于山水不如寄情于菊花,毕竟他爱菊花,他欣赏菊花,否则“菊花剑客”的称号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菊花会中有万千菊。

    有黄菊,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

    有白菊,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

    正流连于菊丛中的他,蓦然回首,那人正是凌霜华。

    “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

    他爱了,他痴了,他恋了。

    她的出现,让所有的色彩在丁典的眼中都黯淡无光。

    他的眼里只有她!

    那少女幽然伫立在菊丛中,窈窕淑女,风仪玉立,似山峰的迎风,似天空的云霞。

    菊中有她,她似菊,不是菊,又是菊,已超菊。

    她是超然的存在。

    一见钟情!

    一见如故!

    一见倾心!

    ······

    吴明终于做好见她的准备了。

    心态已然调整好了,毕竟,若是之前的那种心态,也不对,他就是怕了······

    怕什么?

    爱情是世间最有情也是最无情的东西。

    吴明对爱情的看法向来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看的不太重要。

    但——

    他固然向往真挚的爱情,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他的面前,他······

    可若这“爱情”是被影响的,被强制的,你会想要这种爱情吗?

    一想到这种情况,他就有些“恶心”了。

    他怕看到凌霜华后会忍不住地“爱”上她,移情于她,爱恋于她,若真是这种情况,他恨不得去死。

    “不要玷污了我的爱情啊!”

    吴明心中如此呐喊,那股畸形的愤怒让他有些“恐惧”。

    他不是个雏儿,但他又是个处儿,最起码这一世还是个处儿,谁让他年龄还小呢。

    上一世归上一世,可上一世有爱情,但那爱情也不是这般刻骨铭心的“纯恋”啊!

    他可没有那种一见倾心、铭心刻骨的爱情经历。

    他自然是害怕的,没有人希望自己会有这种被影响的“爱情”。

    这根本不是少年的冲动,这是一种纯净唯美的“纯爱”。

    若真见了那凌霜华,心底里产生这种纯净又纯洁的纯情怎么办?

    难以想象。

    呃~~~

    必须调整。

    之前他想了一次又一次,这几天他都有机会找凌霜华的,可是他怕,他还没准备好,所以就将此事拖后了。

    不过,拖不下去了。

    他没理由拖下去了。

    他也没时间继续拖下去了。

    对这个女子,即便只是想想,内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存在,还有一种保护她呵护她的冲动,但在吴明极强的理智的影响下,他觉得,他应当可以“耐受”住这种情感。

    他已经“疏导”许多了。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

    更何况,他心里有一种更加“变态”的想法,他已然打算行动了。

    破罐子破摔!

    大致就是这种。

    这是他的“馈赠”,这是他认为对凌霜华最好的“不是礼物的礼物”。

    他已经想了很久了。

    究竟是什么?

    (什么鬼?)

    ······

    凌退思的生命力还是极其顽强的,当然,吴明一直是有数的。

    如何折磨人而不让人死去是一门学问,他有宝马以及丁典的经验,更有现代医学作为理论基础,他做到了,真的不是那么难。

    你瞧,凌退思没有死去,他还在坚强地活着。

    这是吴明准备的“礼物”其中的一部分,他将送给那个引起他心中涟漪的女人,当着她的面,然后······

    现在——

    他要见这个女子。

    他让师爷安排好与她的见面。

    府衙的后花园,有凉亭。

    这是一处见面的好地方。

    有亭,有桌,有凳,有茶,有水,有花。

    “莫恨西风余凛冽,黄花偏耐苦中看。”

    云想衣裳花想容,李白看见天边的云彩就不由得想起杨贵妃的衣裳,看见娇嫩的花儿就不由得想起杨贵妃的容颜,

    而吴明见此女身影,第一个就想到了“菊花”。

    不愧是“人淡如菊”的凌霜华。

    这并不令人意外,看到此女身影,想到菊花实在是不出乎他人意料,而吴明的眼前,仿佛——

    凛冽的寒风卷着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呼啸而来,那太阳怕冷似的躲进重重的浓雾,瑟瑟发抖一般不敢露出脸来,放眼望去尽皆一片白色。

    不对,你瞧,那有一抹黄色。

    是了,一朵菊花正悄无声息地绽放,在天寒地冻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盛开。

    “黄花偏耐苦中看”,野外之菊,迎风怒放,怎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