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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法当如火,不该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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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罢除直隶官员,勋贵,臣等没意见,但是那些投献的土地怎么算?”

    “投献之人,族中,所有“弱冠”之上,花甲之下的男丁,每人杖十.

    十年之内服双倍徭役。

    按期补齐所欠税收,则田地退回去,

    否则直接没收。胆敢闹事者,全族流放。

    从即日起,3个月之后,所有投献土地之人,按令退田,3月之后,未按令退田者,一经发现,全部没收。”

    投献问题,大明由来已久。

    事实上外人投献来的,只是名义归主家所有。

    实际上却是属于个人。

    按历年的作法,都是勒令主家退田…。

    这样一来,表面上是安稳了民心,展现了朝廷的宽宏大量。

    实际上确是降低了法律的尊严。

    大大的助长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进而加剧了投献的问题。

    朱由检虽然想直接把他们的土地没收了。

    到是这样做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

    自古以来,土地在华人的心中一直处于一种特别的地位。

    如果朱由检强行收了这些投献之人的土地的话,必然会引起全国投献土地的人的敌对。

    江南等地现在军队封城,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但是投献的可不仅仅是江南啊。

    2京十三省,哪个省没有投献的人?

    朱由检要是敢强收,他们肯定敢造反。

    而且接下来的几年,老天可不给自己面子,灾荒那是常态。

    随便造点谣,说陛下无德,惹怒上天怎么怎么的(di)。

    搞不好,整个大明就会陷入彻底的内乱中。

    虽然朱由检自信,能笑道最后的肯定是自己。

    但是内乱之后,大明必定元气大伤。

    真正受伤的大都是那些最底层的百姓。

    到那时,大明哪里还有余力和西夷抢地盘?

    呸!是从西夷的手中解救无助的土著呢。

    未来的世界是属于海洋的。

    只要掌握了海洋,就能获取源源不断的利益。

    促进大明的发展。

    从而进一步的刺激这个大明的变革。

    从15世纪开始,西方逐渐的进行了远航。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财富。

    现在的大明和西方相比已经落后100多年了。

    说实话,单单海军方面,短时间之内大明根本没有和西方诸国硬拼的资本。

    单靠系统出战舰,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而大明的造船和造炮能力想要恢复的话,需要大把大把的粮食和资源来喂养。

    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大明才能实现。

    大明不能乱!

    这是朱由检的底线。

    任何可能会导致大明混乱的情况,朱由检都是不允许的。

    “陛下有令,南直隶官员,勋贵深受黄恩,确不思报效国家,反而鼓动百姓谋逆。特下令罢免南直隶所有文官,废除南直隶勋贵身份。没收全部财产土地。”

    “大明是天下人的大明,按时赈灾,保护百姓不受异族的欺负是朝廷的责任!

    依法按时交税所有大明人的责任。

    税收之重,关乎国家命运,百姓生死存亡。

    税不收,则朝廷无钱粮。

    赈灾,士兵,军械,等等,哪个不需要钱粮?

    是故,凡是故意拖欠税收皆存亡我大明之心。

    殊不知,大明周边异族众多,

    大明一乱,则华夏神州,毕将重蹈前宋之辱。

    万万明人,毕将沦为3等人。

    结社、集会、集体拜神,皆不被允许。

    随意辱杀更是常态.

    ....

    税收不正,

    国将不国,百姓何为依?

    天灾在前,朝廷何以赈灾?

    外寇入侵,朝廷何以抵抗?

    ....

    国家护卫百姓安全,

    百姓依法交税乃是天经地义之事。

    恶意欠税,本就是重罪,

    煽动百姓,更是罪上加罪。

    如此大罪,不罚不足以正法纪。

    是故,从此刻起,大明将不再有法不责众之说。

    凡犯明律这,无论众寡,皆应按律处置。

    身份越尊崇,资产越多,则处罚越重。”

    为了避免再有人铤而走险,煽动百姓闹事。浪费国家的实力,朱由检决定直接把此次处罚的结果通告天下。

    一同流传的还有,朱由检新写的,《税说》。

    。

    法律对统治者来说是维护自身统治的一个有效工具。

    对百姓来时,法律是维持自己利益的一道保护伞。

    百姓是国家的基础。

    所以制定法律的时候,保护底层百姓的利益尤为重要。

    对普通百姓来说,当然是希望,贪官,人贩子,强奸犯,臭骗子等全都被千刀万剐。

    希望,法律能保护自己不被那些狗官,地主老财所欺负。

    但是事实上可能吗?

    自古以来,民和官斗即便占理,又能有几个赢得?

    就拿现在来说,民想告官有着严格的逐级告状制度。

    想要越级诉讼,那可是要进行处罚的。

    如果朝廷百官清正廉明,倒是没什么。

    但是一旦贪官多了,这一级级的诉讼,就是王朝的索命绳。

    身为统治者,肯定是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制定的法律肯定是偏向自己的。

    再加官官相护,老百姓肯定是吃亏的一方。

    常言道:“赏贵信,罚贵必。”

    奖赏方面在于承诺的奖励一定要做到,而处罚方面,则在于执行的严格,必须克服任何阻力地达成,让任何人都不再有侥幸心理。

    所以刑罚必须如同烈火,让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触碰,就一定会被灼伤,没有任何例外,这样才能让所有人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度。

    若是在执行处罚时心慈手软,优柔寡断,反而会误导他人,让人去试探着触犯国家的法度。

    就好比,水与火,所有人都知道烈火无情,触之必伤,所有很少有人因为玩火把自己烧死的。

    反倒是因为玩水被溺死的人,不计其数。

    没有人是傻子,赏罚不公,一个势力就不能长久。

    对国家而言,赏罚不明,法制失去了威慑,则国家危已。

    想要一个国家延续下去,必须保证法律对既得利益者有足够的威慑力。

    让他们有所顾忌,给普通百姓一条活路。

    这也是朱由检提出“身份越尊崇,资产越多,则处罚越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好比,后世,闯红灯而言,固定的惩罚是罚款200,扣6分。

    这样的处罚看似公平,实则对有钱人来说没有丝毫的威慑。

    200块钱,对普通的老百性来说,可能全家是1周,甚至是2周的生活费。

    但是对富人来说,可能只是一口水,一颗糖的价格。

    这样的处罚,富人会在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