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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拦路之人(求收藏求推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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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打最棒的拳!

    我要破最厚的甲!

    我要砍最刚的刀!

    我要挥最帅的剑!

    我要骑最烈的大马!

    我要战最猛的对手!

    我要乘最快的行舟!

    我要睡最美的女人!

    我要在热血江湖里骑马驰骋!

    我要在刀光剑影中冒险前进!

    我要在惊涛骇浪里打拳挥掌!

    我要在风霜雨雪中超脱行进!

    (离开荆州城,莫名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感觉,这些冲动,全是放飞自我的产物,但有着足以纵横天下的神功,入这江湖,自有这么一股冲动,因为这就是武侠的浪漫啊!)

    ············

    “不好啦不好啦,荆州知府被杀了!”

    “知府大人的尸体找到啦!”

    “强人又杀了凌府不少人。”

    “匪人把知府女儿绑走了!”

    “贼子是个带把的青年。”

    “有人看见贼子出城了······”

    今个的风儿不仅有些喧嚣,整座荆州城都似点燃了炸药一般,吵吵嚷嚷,人声鼎沸。

    接二连三的消息太过震动。

    一州知府竟被匪徒杀害,再见已是棺中人;贼子猖狂竟把前知府唯一遗孤给绑架了;这还不算,强人不知不觉竟已出了城······

    府衙里的动静如同最热闹的菜市场,大家叽叽喳喳、闹闹穰穰,不过有一点,在极短的时间里大家就达成了一个共识。

    这个共识就是发布通缉令。

    试问高效运转的行政速度究竟有多快?

    官府衙门没一会便开具“海捕文书”,不到半天,就有海捕文书于城中到处张挂。

    通缉令函头上两个大字,抱歉,不是“通缉”,是“批赏”。

    “批赏”两个字用红笔各画一个圈,正是传说中的“画个圈圈诅咒你”。

    除此之外,上有案情描述、吴明的性别、体貌特征、流窜时间等,至于吴明的姓名以及图像是没有的。

    不要以为通缉令上有图像才是常识,若有图像,才太不常识了。

    图像这东西,试问一个画师一天不休才能画多少章?

    要是每一张纸上都有画像,画师不累死也得废掉。

    若想省力,可选择印刷,但画像这个该怎么印刷?总不至于为了一个犯人搞出来他画像的模板吧。

    雕版印刷?活字印刷?一个犯人而已,想屁吃呢!

    再退一步来说,民间找一个写实派的画师太难太难了,这年头儿,大家都是野兽派。

    嗷呜~

    文书上的描述虽不详尽但也大致上都写清楚了。

    时髦地说,吴明要火了!

    吴明要出圈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赏钱实在是太高了!

    别问为什么官府会给这么多钱,问就是秘密。

    政治正确!凌府上缴的!官员的某些心思!权术的考量!······

    种种一切,所有因素堆在一起的力量是强大的。

    以至于赏钱都是用金子、银子来做衡量单位,而不是普通的“贯”。

    虽然大体上一两银子约莫可换一贯钱,但一千两银子和一千贯钱听起来哪个“逼格”更高一些?

    额,这个问题就如同一斤铁与一斤棉花究竟谁重,请大家说出下意识的第一答案!

    荆州城的武林人士“狂躁”了。

    看着已经贴好的公文上的赏钱,一个个眼睛都发红了。

    一种名为“贪婪”的怪兽苏醒了!

    财帛动人心,更何况,这件事可是一件既能得名又能得利的双重大好事呀!

    肌动,激动人心!

    ······

    叫做“江湖消息传播速度”,试问一个消息究竟能传播多快。

    好似现代互联网,这边发生的事情,没过一会,那边就知道了。

    不要问这边那边究竟有多远距离,问就是随意。

    跟十万八千里虚指极远的距离一般,这边那边同样如此。

    ······

    两匹马。

    一男一女。

    二人出了荆州城没多远,看着挺巴适,不快不慢的速度,不急不躁的心态。

    吴明还是挺照顾凌霜华的。骑术这东西,一言难尽。

    这个时代,越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女人的闺房就是她们的活动范围,足不出户是一个女人身份的象征,这是众所周知的社会风气。

    还好凌霜华没有裹小脚,或许他爹曾是江湖中人的缘故。

    众所周知,江湖儿女是不搞“三寸金莲”的,无它,搞了之后走路都成问题。

    下盘太成问题,破绽太大了,这还怎么行走江湖。

    这时候得感谢凌知府对女儿的“仁慈”。

    她还不是多适应骑马这项堪比现代开车的常规必备技能。

    至于吴明,非人哉,即便不算宝马、胜谛等人的骑术经验,他本身就有一些骑马的经历。

    有目共睹的一件事实男人对这个东西有着天赋加成,会学得很快。

    忽听马儿朝天咴咴叫,却是前方有了真正的拦路之“虎”。

    因为眼前之人,周围渐渐一片寂静,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

    吴明下马,淡淡地看着不远处的拦路之人,不慌不忙的问了句,“来者何人?”

    一道略带沙哑的冷笑声响起“我道是何等强人做下如此惊天大案,没想到只是一黄口小儿,识相地跟着大爷我回荆州城,然后将凌家小娘子放了,否则我非得给你些颜色瞧瞧。”

    那人不屑地打量着吴明,眼神之中流露出贪婪之色,仿佛看的不是人,而是一堆金银。

    “大爷我的话可听清楚了?还墨迹什么,快快束手就擒,否则给你苦头吃!呔——”

    这人长得并不好看,也是,世间哪有这么多俊男靓女,普普通通才是常态,并不好看才是主流。

    乱糟糟的头发,毛茸茸的胡子,远处瞧去,毛发已将整个脑袋包裹起来,那眼睛、嘴巴、鼻子都看不真切,仿佛隐藏了一般。

    整个人看起来就如同一只大猴子,应当说穿着一件破破烂烂衣衫的大猴子。

    有种沐猴而冠的既视感?这是猴子学人穿衣服呢吧。

    此人如此猖狂,吴明心中微微有些小激动,这就是江湖啊,刀光剑影,他就是向往。

    吴明右手缓缓探到腰间,将单刀一点一点地拔出,左手对着“大猴子”勾了勾手指,轻笑道,“来啊,先给小爷我一点颜色瞧瞧嘛,顺带给我点苦头吃,我可喜欢了。”

    此话一出,大猴子岂能听不出话语里的讽刺之意,他勃然大怒。

    一声大吼,只见得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突然向吴明这边冲来。

    “嘿”地一声,竟是直接打算空手将吴明的单刀夺过来。

    空手夺白刃?

    他这一抓,可把吴明“震”住了,以至于他眼角微微有些抽搐,“这么莽撞吗?大哥你的动作太慢了,意图太过明显,我若直接斩你手臂,岂不是要把你变成残疾!”

    大猴子面露得意之色,他觉得他这一手很快,快的不可思议,没见到对面这小白脸都已吓傻了。

    吴明根本没有阻止对方将其单刀抢走的意图。

    倏地一下,手中刀已然脱手飞出,被大猴子抢走了。

    这蓬头垢面的男人若是还有些眼力,就应该明白当下是十分不对劲的。

    线索始终在那摆着。

    吴明为何跟个没事人一般既不后退,也不变色。

    他没注意,触手可得的赏金正在向他招手,以至于“谨慎”消散。

    大猴子现在很是高兴,觉得吴明这个贼子不过如此。

    心里一琢磨,“知府大人被杀一事,看来纯粹是当官的无用啊,怪不得总有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真踏娘的有道理啊。文化人,大官人,没武功,没应对好刺客的刺杀,自然会死。”

    或许见吴明没什么厉害的地方,连武器都被自己给夺了,继续鄙视道

    “小子,看清楚了吗?看清楚爷爷的手段了吗?你还是乖乖跟我走吧。

    大爷我今日也不想破杀戒,你的武器都被我抢过来了,你还有什么手段?

    这样吧,你给我跪地求饶,给我磕三个响头,叫我一声好爷爷,我就不给你苦头吃了。怎么样乖孙子?”

    说着说着,这个极似丐帮之人的家伙哈哈大笑起来。

    被这般说,吴明生气了吗?

    还真的没生气。

    真的有种香克斯在风车镇小酒馆被一个山贼肆意嘲笑却毫不在意的片场既视感。

    甚至吴明觉得面前之人有些“可爱”了,他忍俊不禁道,“好孙子,你叫什么名字?”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爷爷我叫——呸呸呸,好你个小贼,竟敢调侃于我。啊呀呀,你这个混球,这就给你苦头吃,这就擒住你送你回城。去死吧!”

    话未说完,只见他将单刀一扔,身子化作一道幻影,猛然前踏,这一次,一拳轰向吴明胸口,打的就是击伤吴明的意图。

    吴明左手握拳,与此人对了一拳,

    砰!

    此人退后五步。

    但吴明连退后都没退后,完全不在意两拳相碰的反震之力。

    如此一比,大猴子明显处于下风。

    此时他才面露震惊之色,“什么?你你竟然我不信,啊——”

    他大叫一声,继续上前攻向吴明。

    与吴明再一次双拳相接,他身子猛然一震,不住地往后退,还在退后的途中就“哇”的吐出好几口血来。

    这一下,他才认清了现实,面色惨淡,颤抖道“阁下好内功!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没想到朋友这般强大,怪不得敢直冲府衙刺杀知府,我输了。”

    他双目一闭,竟是——

    给吴明的感觉就是,我打不过你,你来杀我吧,但求一死,只求速死!

    看上去相当“豪迈”!

    只是这是真的吗?